太平天国的制度和政策是怎么样的
太平天国,后期曾先后改称上帝天囯、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是清朝后期的一次由农民起义创建的农民政权,也是清朝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农民战争。下面是店铺分享的太平天国的制度和政策是怎么样的,一起来看看吧。
太平天国的制度和政策介绍
一、《天朝田亩制度》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于1853年冬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它的作者今天已经无从考证。从“田亩”可以看出,它以土地为核心,但是也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内容,它是太平天国“新世界”的蓝图,试图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其内容包括:
(一)经济方面
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把土地重新平均分配给农民。
1、分田。分田思想:“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在宗教外衣的掩盖下,提出了废除私有制的思想,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分田原则:“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分田办法:(1)把全国土地根据产量多少,分为上、中、下三等九级,即上上田(1200)、上中田(1100)、上下田(1000)、中上田(900)、中中田(800)、中下田(700)、下上田(600)、下中田(500)、下下田(400);(2)不论男女,按照年龄,好坏地搭配分配土地。16岁以上男女都可以得到同等数量的土地,15岁以下减半;(3)提出“丰荒相通,以丰赈荒”的调剂办法。
2、生产。(1)分得土地的农民都要努力参加生产,“力农者有赏,惰农者有罚”;(2)每家除农业生产外,还要从事副业生产,房前屋后种树植桑,养鸡喂鸭,农妇要养蚕、纺纱、织布等;(3)“两”是农村政权的基层组织,每25家为一两,都要从事手工业生产,伍长、伍卒农闲时要从事陶、冶、木、石等业。
3、分配。(1)每25家设一国库,除留足口粮外,余则归国库;(2)遇有婚丧嫁娶之事,由国库按统一标准供给,即领钱1000,谷100斤,通天下皆一式;(3)鳏寡孤独、老弱病残者由国库统一支出供养。
(二)政治方面
建立新的管理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基层乡官制度,《天朝田亩制度》把太平军的组织系统推广到社会生活中,每5家设一伍长,5个伍设一两司马,其上设卒长、旅帅、师帅、军帅等,一军13156家。军帅以下称乡官,乡官由推举产生。两是社会基层单位,由25家组成,两司马为统领。乡官制度是寓兵于农的制度,每家出一人为伍卒,“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耕田奉上”。
(三)教育方面
实行政教合一。25家设一礼拜堂,礼拜堂既是学校,又是宗教活动的场所。儿童每日去礼拜堂学习,由两司马担任教师。教育内容以太平天国的宗教教义和方针、政策为主。每逢礼拜日,男女皆至礼拜堂听讲教义及颂赞皇上帝。
(四)官吏选拔方面
规定每年推荐一次官吏。只要遵守天国法令,努力从事生产劳动,皆可被保举,不受任何资格、财产、性别的限制,所举人员由上级审查。官吏的升贬每三年进行一次,各级首领按下
属不同的表现,或保升或奏贬,逐级上报,由天王最后定夺。
积极意义:《天朝田亩制度》坚决地否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强烈地反映了农民获得土地以摆脱贫困实现温饱和幸福的要求,不愧为农民战争史上最光辉的文献,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北华捷报》曾对此评论说:“这个样本是异常可嘉的。……起义政府制定的条文对整个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表现出关心,它的最基本原则是保护他们人民的安康,这使得那些欧洲所谓文明政府为自己的疏忽而感到羞愧”。《天朝田亩制度》平分土地的规定打击了封建的土地制度,适应了时代的要求,符合了农民的愿望,具有重大意义。19世纪50年代的中国,发展资本主义成为时代的要求,但中国仍然是地主贵族占有大部分土地,地租剥削繁重,人民没有生产重要性,因而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最大障碍。扫除封建生产关系,为资本主义发展开辟道路,是中国近代社会的历史任务。
局限性:《天朝田亩制度》要求消灭一切私有,实行绝对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违背了历史发展规律,成了不可实现的空想。这是因为:第一,《天朝田亩制度》提倡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违背了近代社会的发展进程。当时世界处于资本主义蓬勃发展的时代,中国的自然经济已经开始解体,资本主义将要产生。而《天朝田亩制度》建立国库制度,规定物物归上主,
人人无私财,不仅生产资料私有权废除,生活资料的私有权也废除了,凡婚丧嫁聚等事皆从国库分配,钱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家里养的鸡鸭猪,都是统一的,每家五只母鸡,两头母猪……任何人手中都不可能保留任何剩余产品。把小农业和小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固定化,必然阻碍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而限制了资本主义的产生。在人类历史上,只有极端贫困的原始社会,生活资料才是平均分配的,原始社会是人类历史上最落后的社会制度,所以制度勾画的这幅蓝图,并不能代表历史前进的方向,是历史的倒退。第二,《天朝田亩制度》主张绝对平均主义,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不要任何私有财产,超越了反封建主义的界限;平均一切,否认了非封建主义的一般私有制(包括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内),不能不损害富裕农民的利益,也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热情。因为劳动产品归国库,多劳不能多得,大家都过着低水平的划一生活,挫伤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不利于改进耕作技术和扩大再生产。所以,它作为绝对平均主义的社会改革方案,其结果只能造成生产的落后,社会产品的极端贫乏,绝不会是“人人饱暖”,只能是普遍的贫困。
二、其它各项制度和政策
(一)官制
太平天国在起义前,即在起义队伍中设立军职。初分前、后、左、右、中五军,各设军长、副军长、先锋长及所属百长、营长等官。旋仿《周礼》之制,改各级军官为军帅、师帅、卒长和两司马。1851年(咸丰元年)洪秀全称天王后,立四军师,即左辅正军师、右弼又正军师、前导副军师、后护又副军师;封五军主将,统率侍卫、总制、监军及军帅以下宫。同年秋冬,在永安封五军主将为东、西、南、北、翼五王,增加丞相、检点、指挥、等级。1853年3月定都天京后,复增侯爵,形成了王、侯、丞相、检点、指挥、、总制、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十三等官阶制度。王、侯是爵,丞相以下是官。事实上,太平天国的官阶区别并不分明。王虽为最高级官阶,但军师始终存在,为“朝纲之首领”,由王担任,地位却在王之上。
太平天国前期职官,大抵分为朝内、军中官和守土、乡官。朝内官以丞相为最高,分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各有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共二十四人;以次检点三十六人,指挥七十二人,一百人。诸官均非实职。六官丞相或在京佐治天朝政务或率师出征和镇守要地,才获得相应的职权。军中官以总制最尊,次为监军,再次军帅,均每军一人。军帅(约13000人)辖师帅五人,旅帅二十五人,卒长一百二十五人,两司马五百人。平时军帅独负管理训练之责,战时由总制、监军实行统辖。丞、检、指、将奉命出征,则统率数军,总制以
下均受调遣。直接管理地方行政的官员称守土官,有郡总制和县监军,由中央政府任命。县以下地方各级政权,比照军队组织设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伍长等,由乡民公举,称乡官。
太平天国的官制分为爵位和职官。初期爵位分为王、侯两等;但是实际上往往爵位和职官互相混杂,不分文官武将,军事政治兼管。天京事变后,设义、安、福、燕、豫、侯六等封爵。后期有朝官、属官之分。朝官包括列爵、诸将和丞相以下职官三个系列。列爵指王和六爵。天义、天安、天福、天燕、天豫、天侯六等爵制度,是在前期燕王、豫王贬革为顶天燕、护天豫和原置侯爵的基础上,再由义王、安王、福王的王号演变而来,大约形成于1858年。1859年4月洪仁玕封为精忠军师干王,随后陆续封了英、忠、赞、侍、辅、章六王和洪氏亲属诸王。至1861年《朝天朝主图》颁布时,连爵同王的驸马、西父在内共二十八个王。六爵既已封多,又在六爵之上、诸王之下,陆续增设了天将、朝将等,以为升迁地步。其与原有的主将、大佐将、正副总提,合为军中诸将。诸将与六爵两个系列互相交叉。这样,王、天将、朝将、主将、义、安、福、燕、豫、侯,成为后期官阶系统的主干。丞相以下职官为低级军官,与六爵的次等属官地位相当。总制、监军、军帅至两司马,一般只用来封赏乡官。朝内设掌率综理政事,分正、又正、副、又副。各掌率的官阶因其现任本职的高低而异。王
、诸将和六爵的属官名目,已知有六十余种。主持日常工作与分司任事者,王之属官为同检和六部尚书,天将、朝将为总检和六政书,主将、义为经政司和六司员,安、福为军政司和六书,燕为军政司和六种,豫为议政司和总尹,侯为佥政司。
(二)土地政策
卒怎么读1854年秋,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等根据天京粮食供应紧张的情况,向洪秀全提出“照旧交粮纳税”的建议,得到洪秀全的批准。“照旧交粮纳税”就是按照清政府的赋税制度向土地所有者征收地丁银和漕粮,允许地主收租。地主要向天国纳粮完税,这事实上承认了地主对土地的所有权。根据“取租办赋”的原则,承认了地主征收地租的权利。太平天国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制度,没有从根本上满足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封建的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但是也采取了一些有利于农民的措施,如没收一部分地主的土地,包括清政府的官田、南方有些庵观寺院田、宗族祠祭田等公产;承认部分农民自发占有地主的土地;采取轻税政策,对富人则征收重税。
(三)城市管理政策
太平天国初期,天京城里推行军队中的管理原则和制度。废除私有财产,实行圣库制度,居民的一切财产上缴圣库,再由圣库供给生活必需品;按军队编制,居民分别建立男行女行、男馆女馆,除了天王及诸王外,夫妻不利同居;老弱病残者,皆编入“牌尾馆”,由国库供养,从事“扫街,拾字纸,看鱼塘菜园,割菜子蚕豆”等工作。凡16至50岁的男子,皆编入“牌面馆”,承担参军作战及修筑工事等工作。并且完全废除商业。但是,这种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许多问题,不得不逐渐改变。1854年,实行官营商业,对愿意从事某种商业者发给执照和资本,但有诸多限制。后来不得不准许私人经营商业,采取保护商业、自由贸易的政策。1855年,杨秀清下令解散女馆,令男女婚配,夫妻团聚。但对于手工业的管理,天京设立“诸匠营”(金靴营、绣锦营、镌刻营、木、织营、金匠营)和“百工衙”,实行统一管理。诸匠营有土营、木营、织营、金营等7种;百工衙分为弓箭衙、战船衙、旗帜衙、缝衣衙、豆腐衙等39种。诸匠营和百工衙都有一定数量的手工业工人,产品全部缴公,不经市场交换,工人除供应吃穿外没有其它报酬。这种政策长期推行是不利于生产发展的,所以只在军中和天京推行,其它地区仍实行公营和保护私营工商业相结合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