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办理公民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件工作中住址项目填写规范
一、行政区划名称填写规范
行政区划名称填写基本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区(县、市、旗)××乡(镇、街道、苏木)。
(一)对于省会市或自治区首府,可不冠以省、自治区的名称。
(二)对于地级市所辖的县级市,填写时略去地级市名称,直接填写为××省(自治区)××(县级)市。如“山东省曲阜市”,而不能填写为“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
(三)对于未被赋予单独行政区划代码的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不得作为行政区划名称填写。但以下两种情形除外:一是属跨行政区域设立,已重新编制、正式使用新地名和公民住址,且所涉及行政区域范围内原所载地名和公民住址信息不再具有实际意义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二是具有户口管理权,已经公安部批准制作居民身份证印章版,且独立签发、管理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二、城镇居民住址填写规范
城镇居民住址填写基本格式为:行政区划名称+标准地名+门(楼)牌号+门(楼)详址。
(一)标准地名:指经有关部门审批命名的街、路、巷、胡同、里弄等。在冠以街、路、巷、胡同、里弄等名后,可并列小区名称。如,远大路世纪城小区和远大路金源小区。
(二)门(楼)详址填写基本格式为:××幢(栋、楼、座)××单元××室(号)。
(三)城镇集体户口居民住址填写参照上述规范,不得以单位名称填写。此外,幢(栋、楼、座)、单元、楼层、户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平房不填写单元号。
三、农村居民住址填写规范
农村居民住址填写基本格式为:行政区划名称+村(嘎查)+门(楼)详址。
(一)乡(镇、苏木)辖区有街、路、巷、胡同、里弄的,按“××乡(镇、苏木)××街(路、巷、胡同、里弄)××号”填写。
(二)门(楼)详址填写基本格式为:××组(社、自然村)××号。门(楼)编制方法与城镇一致的,与城镇居民住址的填写规范相同。
附件2
单 位 代 码 申 请 表
受理机关
申请单位
承 办 人
负 责 人
申请单位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由公安机关记载分配的单位代码及部队是否已领取密钥文件)
注:此表由部队申请单位填写,公安机关留存。
回    执
申请单位
单位代码
密钥文件是否领取
公安机关
承 办 人
公安机关
盖  章
 年  月  日
注:回执由公安机关填写,部队申请单位留存。
附件3
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副表)
填表单位:                  所属省市县(区):           
中国各民族代码表
姓      名
曾用名
性      别
民  族
文化程度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婚姻状况
籍      贯
出生地
入伍前户
籍所在地
入伍时间
长期固定住址
公民身份号码
申 请 号
申 领 原 因
申请人签名
承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部队团级
以上单位
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制
一、本表为部队人员申领居民身份证专用表,是公安机关为部队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凭据。此表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政治机关负责填写,一式3份,由公安机关和部队主管机关、档案管理部门分别保管1份。
二、填表单位,有部队代号的填写部队代号,没有部队代号的填写单位名称;所属省市县(区),填写申领人长期固定住址所在的省市县(区)。
三、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出生日期、入伍时间,依据本人档案材料记载的相关内容填写。其中,出生日期应当具体到日,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962年10月1日),并与其公民身份号码的出生日期码(第7-14位)相一致。婚姻状况,按本人实际情况分别填写已婚、未婚、丧偶、离婚。
四、相片为本人着便装的近期正面免冠头像。
五、籍贯、出生地,填写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旗);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填写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旗)、大街(乡、镇)、院(村)、楼、号。
六、长期固定住址,按照《办理公民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件工作中住址项目填写规范》的要求,填写本人长期固定住址的详细地址,不得填写单位名称、部队、代号和保密信箱。其中,在团级以上单位机关所在城镇有公寓住房、自有住房的,填写其公寓住房、自有住房的详细地址;在团级以上单位机关所在城镇没有公寓住房、自有住房的,填写团级以上单位机关驻地的详细地址;团级以上单位机关驻地没有明确详细地址的,由部队与公安机关协商解决;驻香港、澳门部队的军人,分别填写其在深圳、珠海长期固定住址的详细地址。
七、公民身份号码,依据公安机关编定的公民身份号码(18位)填写。未编码或重号、错号的,待公安机关办理编码、纠错后再填写。
八、申请号,是指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系统自动生成的制证链接号,由2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6位为所属省市县(行政代码,第7-9位为单位代码,第10-17位为采集时间,第18-22位为顺序码。
九、申领原因,分为申请领取、申请换领、申请补领三种情形。其中,申请领取是指首次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是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登记项目错误;申请补领是指证件丢失。
十、申请人签名,由申请人或委托人逐项核对本表内容(含相片),确认无误后签名。承办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及,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政治机关承办人、负责人填写。
、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审核意见,由司令机关或者政治机关审核无误后盖章。
、本表利用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系统生成并打印,涂改无效。
附件4
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部(处)
                                  ×函字[2008]××号
×××公安局(分局):
现报送我单位××××××人的《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副表)》、《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申领居民身份证名册》和居民身份证申领信息数据文件,请审核办理。
交纳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元,请查收。
                      ×××××部队××部(处)
(盖章)
                        二〇〇××××
承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