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户籍在外省以及省内户籍居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的众,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可就近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确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首次申领的需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本人交验户口簿。
2.申领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点提出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应交验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仅限身份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同时,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三、多长时间可以办好?
我省居民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邮政速递寄达地址在省内市、县城区范围内的9个工作日、农村及偏远地区11个工作日投递到众手中。普通邮寄19个工作日邮寄到受理地公安机关的办证大厅或派出所;临时身份证即办即领。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
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相关事项
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制作临时居民身份证即办即结。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的需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是否收费?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免费、有效期满换领为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为每证40元。(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是否可以代办?
不可代办。
七、去哪儿办理?是多少?
公安局(分局)户证窗口信息一览表
窗口受理地址
受理接待
 
监督电话
市公安局
户政大厅
顺城区临江东路21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日
8:30-17:00
024-
57819815
024-
57819806
新抚区
办证大厅
新抚区新抚路24
024-
52369041
024-
57819806
东洲区
办证大厅
东洲区搭连塔湾路1
024-
54663178
024-
57819806
望花区
办证大厅
望花区望花大街16
024-
56653020
024-
57819806
顺城区
办证大厅
顺城区新城路东段11-2
024-
57515251
024-
57819806
开发区
办证大厅
李石开发区沈抚路69-4
024-
56605017
024-
57819806
抚顺县
户政大厅
顺城区前甸镇拔萃学校东侧
024-二代身份证办理
57673652
024-
57819806
新宾县
户政大厅
新宾县新宾镇肇兴25
024-
55080218
024-
57819806
清原县
户政大厅
清原县清原镇莱河路226
024-
53022831
024-
57819806
八、免费范围
按照公安部《关于落实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从20184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包括:未满16周岁申领,年满16周岁申领,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申领,华侨回国定居申领,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领,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6种情形。
9、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