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按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按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特别重大事故
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
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按事故发生的行业分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可将事故分为11类,即:煤矿事故、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工商企业(建筑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铁路运输事故、民航飞行事故、农业机械事故、渔业船舶事故、其它事故等。
 
3、按伤害程度分类(对伤害个体
事故按伤害程度分类
事故分类
对个体的伤害程度
重大人身险肇事故
指险些造成重伤、死亡或多人伤亡的事故。下列情况包括在内:(1)非生产区域、非生产性质的险肇事故;(2)虽发生了生产或设备事故,但不致于引起人身伤亡的事故;(3)一般违章行为。
轻伤
职工受伤后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
 
 
 
 
 
重伤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列为重伤:
(1)              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为残废者;
(2)              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
(3)              人体部位严重烧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烧伤部位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
(4)              严重骨折、严重脑震荡;
(5)              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
(6)              手部伤害。大姆指轧断一节的;其他四指中任何一节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肉受伤甚剧、引起功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可能;
(7)              脚部伤害,脚趾轧断三节以上;局部肌肉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残废可能的;
(8)              内脏伤害。指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              不在上述范围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参照上述各点,由企业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确定。
 
死亡
第六届国际劳工统计会议规定,造成死亡或永久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每起事故相当于损失7500 工作日,这是假定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者的平均年龄为33岁,死或残后丧失了25年劳动时间,每年劳动300天,则损失的工作日数为300×25=7500(工作日)。
4、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按国标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事故类别分为: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01物体打击
02车辆伤害
03机械伤害
04起重伤害
05触电
06淹溺
07灼烫
08火灾
0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它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它伤害
5、、按事故管理原因分类
根据事故致因原理,将事故原因分为三类。即人为原因、物及技术原因、管理原因。人为原因的分类与物及技术原因的分类见后,管理原因的分类按下表进行。
事故管理原因分类表
序号
分类项目
序号
分类项目
01
作业组织不合理
07
机构不健全或人员不符合要求
02
责任不明确或责任制未建立
08
现场违章指挥或纵容违章作业
03
规章制度不健全或规章制度不落实
09
缺乏监督检查
04
操作规程不健全或操作程序不明确
10
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
05
无证经营或违法生产经营
11
违规审核验收、认证、许可
06
未进行必要安全教育或教育培训不够
12
其他
6、按事故起因物分类
根据2006年2月15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事故按起因物分为:
事故起因物分类表
序号   
分类项目
序号
分类项目
01
锅炉
15
02
压力容器
16
石油制品
03
电气设备
17
04
起重机械
18
可燃性气体
05
泵、发动机
19
金属矿物
06
企业车辆
20
非金属矿物
07
船舶
21
粉尘
08
动力传送机构
22
09
放射性物质及设备
23
木材
10
非动力手工具
24
工作面(人站立面)
11
电动手工具
25
环境
12
其它机械
26
动物
13
建筑物及构筑物
27
其它
14
化学品
 
 
7、按事故致害物分类
根据2006年2月15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事故按起因物分为:
事故致害物分类表
序号   
分类项目
序号
分类项目
01
煤、石油产品
13
化学品
02
木材
14
机械
03
15
金属件
04
放射性物质
16
起重机械
05
电气设备
17
噪声
06
18
蒸气
07
空气
19
手工具(非动力)
08
工作面(人站立面)
20
电动手工具
09
矿石
21
动物
10
粘土、砂、石交通事故分类
22
企业车辆
11
锅炉、压力容器
23
船舶
12
大气压力
 
 
8、按事故人为原因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