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本所行政人员是指受聘于本所从事行政工作的人员。行政人员包括办公室文员、前台接待文员。
第二条办公室文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与主管机关联系,负责重庆律师协会及市司法局、区司法局要求律师事务所办理备案、年检等相关工作,包括向主管机关呈报资料和领取文件通知等,并对相关资料及时进行分类、分送和传达,对重要事项,负责通知到人。
2、负责整理、保管本所档案、从业人员资料、公共资料、日常办公用品等。
3、协助办理、申领律师执业证、实习律师证,协助办理律师入职手续、年检手续、变更手续等。
4、负责收集、整理与本所业务发展相关的档案资料,负责本所
公共资料的建档、查阅等管理工作。
5、负责统计、采购办公用品。
6、负责编制律师合同编号。
7、负责本所交办的其他一般行政事务。
第三条  办公室文员前台接待文员的岗位职责:
1、服饰大方得体,态度亲切礼貌,对每个入所的律师和客人要笑脸相迎。
2、主动引导等候客人到会客区入座并通知其拜访的律师,得到
律师许可后方可进入。对闲杂人员做好解释与回绝工作,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遇有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本所负责人。
3、负责前台电话接听、收发传真、打印复印工作。
4、负责会议室(接待室)的使用安排、茶水准备和整理。按预
定会议室的情况,做好使用安排。
5、负责低值易耗用品(名片、纸张)的发放、使用登记和离职
时的缴回。
6、负责对外日常事务的联络。如网络维护、复印机维护、花木维护、饮用水补充的联络,与办公场所的物业管理机构接洽,做好写字楼本体的维修与养护等。
7、负责保持办公室整齐、干净,文件摆放整齐有序,分类明确,下班时负责检查门窗、电源是否关闭。
8、负责本所交办的其他一般行政事务。
第四条  本所办公室文员一职空缺时,由前台接待文员兼任办公室文员,履行办公室文员的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