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评论·古典文学
论《水浒传》中男性对女性的虐杀
尚洁 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 要:《水浒传》是一部男性的赞歌,少数的女性形象皆惨淡收场。论文通过对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和扈三娘四位女性的分析,从肉体和精神上来看《水浒传》中男性对女性的虐杀。
关键词:《水浒传》;女性;虐杀;性变态
作者简介:尚洁,女,江苏徐州人,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本科生,主要从事古代文学方向研究。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33-080-02
《水浒传》描写了梁山108名好汉起义的英雄事迹,而“好汉”一词值得玩味。一般而言,提及“好汉”,呈现出来的无一不是男子的形象,然而,在《水浒传》里,“好汉”包括三名女子,分别是母大虫顾大嫂、母夜叉孙二娘和一丈青扈三娘。显然,这三名女子被抹杀了典型的女性特性,作者给予了她们男性特征并且无
限放大女性中“剽悍”的一面,让其以此行走江湖。可以说,这三位是男化了的女性。此外,在《水浒传》中还有一批极尽女性阴柔之美的女子,她们下场之惨烈,足见男性对于女性极致的虐杀。
一
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三位女子有许多共同点。首先是貌美。《水浒传》第二十四回潘金莲初登场,“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1]300与西门庆初见,“却是一个妖娆的妇人”,让西门庆“先自酥了半边”。[1]312西门庆乃风月能手,自小见惯了美妇人,寻常姿的女子必是难入其眼,能让他瞧一眼便觉酥麻的女子样貌必然是不俗。《金瓶梅》在描写潘金莲容时便直言“出落的脸衬桃花,眉弯新月。”[2]而潘巧云的相貌则是通过石秀的视角来呈现的:“黑鬒鬒鬓儿,细弯弯眉儿,光溜溜眼儿,香喷喷口儿,直隆隆鼻儿,红乳乳腮儿,粉莹莹脸儿,轻袅袅身儿……”[1]594由内至外,皆美丽撩人。再说那阎婆惜,《水浒传》第二十一回对其外貌描写是:“花容袅娜,玉质娉婷。髻横一片乌云,眉扫半弯新月。”[1]261可见也是极美的。
其次是性淫。在《水浒》里三人皆貌美而,潘金莲偷情西门庆、杀夫武大郎,潘巧云偷情裴如海、为防事情泄露,挑拨杨雄和石秀的兄弟关系,阎婆惜偷情张文远、威胁宋江。三人无论是在偷情一事上还是在偷情之后的所作所为都挑战了夫权。《水浒传》描写的是北宋末年之事,
《宋刑统》卷二六《杂律诸犯奸》规定:
“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可见,在当时,通奸之罪,罪不至死。而她们第三个相同之处就在于其惨烈的死相。《水浒传》第二十六回《武松斗杀西门庆》、第四十六回《病关索大闹翠屏山》和第二十一回《宋江怒杀阎婆惜》分别对三个人的进行了描写。潘金莲、潘巧云极其相似,均是被开膛剖心,阎婆
惜则是被割下头颅。无论哪种都是极血腥的。然而,大宋律法明示通奸不致死,可见,这是私下里男性对于女性通奸一种残忍的报复行为。
关于三人偷情的原因,我们从《水浒传》中可窥一二。潘金莲一个美貌年轻的女子被张大户嫁给了面貌丑陋、身材矮小的武大郎,所有关于婚姻的美好幻想全部破灭,无论是在身体还是在精神上,潘金莲都是得不到满足的。阎婆惜则是因为丈夫忙于其他,忽略了自身,“原来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棒,於女上不十分要紧。”[1]261潘巧云亦是因杨雄忙于公事而与和尚偷情。丈夫之心不在己身,敦伦不尽分,因而难耐寂寞。若说古来独守空闺的女人比比皆是,因何此三人与人通奸?生性否?这个“生性”如何定义?难道自出生起就比他人多了一个“淫”字?总而言之,三人的出轨与“性”脱离不了关系。自然,三人的死亡与“性”也是息息相关,不同的是,前者是女性自身性欲难平,后者是男子性变态而导致的对女性的虐杀行为。
二
新水浒传潘金莲吻戏
刘白驹在《性犯罪:精神病理与控制》一文中认为待是一种症状,也称待狂、虐恋、虐淫、痛淫。是一种以虐待行为作为满足性欲主要途径的性偏好障碍。并将性施虐症者的危害行为称之为“性暴虐犯罪”,并将其表述为满足性欲,以暴力虐待他人的犯罪行为。[3]武松在《水浒传》里是一个正气的汉子,面对潘金莲的勾引他严词拒绝。“在读者的心目中,武松是水泊梁山的完人: 他武艺高强,但从不乱打乱杀; 他性格威猛,但处事谨慎,从不逞强耍蛮; 他能喝酒,却极少发酒疯; 虽是起于草莽,却行侠仗义,忠君报国; 而且见微知著,了身达命,善始善终。”[4]可以说,武松是作者道德和价值的取向。他几乎是不近女的,在“禁欲”思想下,对奸淫之事深恶痛绝,武松看待“淫妇”潘金莲就像看待砧板上的肉一样,对待她毫不留情,剖腹挖心,然而,切割尸体是性变态的表现之一,通过杀人、残害被害人尸体或性征部位的器官等虐杀被害人的方式激起性兴奋、满足性欲望,“反应犯罪人冷漠、残酷无情的情感特征及为满足个人变态心理需求而不择手段的自私的性格特征”。[5]杨雄杀潘巧云少不了石秀的推波助澜。若是纯出于兄弟情谊,石秀大可不必自己杀死与潘巧云偷情的裴如海,更不必应杨雄所言剥掉她的衣服。前文中写了潘巧云第一次出场是借石秀的视角,腰、乳、腿等均是女子的私密之处,皆有衣服遮蔽,石秀何以得见?可见那段描写乃是夹杂了石秀的想象的,充满了性暗示,石秀初见潘巧云,对这个美妇人是有欲望的。文中有诗为证: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1]594美人杀伤力极大,“教君骨髓枯”表明石秀那一瞬间的神魂颠倒。而这种不为外人知的欲望终在他见到潘、裴偷情后转化成了怨念,用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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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的手段毁灭她是一种欲望的发泄。宋江在杀阎婆惜的前一晚在内心揣测:“这婆子女儿和张三两个有事,我心里半信不信,眼里不曾见真实。况且夜深了,我只得权睡一睡,且看这婆娘怎地,今夜和我情分如何。”“情分”一词委实婉转,但是可看出宋江内心是期望着阎婆惜晚上能做小伏低、主动示好的。在看到阎婆惜裹衣而睡,全然不理会自己时,他是气恼的,“可奈这全不采我些个,他自睡了。”他捱到五更天,起身骂道:“你这贼好生无礼。”[1]268-269虽然促使他杀死阎婆惜的关键在于阎婆惜仗着手握把柄大肆要挟,但是,他内心对于阎婆惜出轨的不满以及阎婆惜夜间于性事上对自己态度的漠然也极大挑战了他作为丈夫的权威,杀人就成了他宣泄的手段。性施虐者实施虐待行为纯粹是为了获得性唤起或者性满足,在这里,他们并不关注性交的过程,甚至不在乎有没有性交的过程,他们在乎的是性兴奋前通过制造痛苦而获得的刺激感。这种变态的目的动机,决定了其待行为是一种非正常“爱欲象征作用”下的性偏离行为。[6]
在《水浒传》里,男性对女性的虐杀不只体现在肉体上的毁灭,还体现在精神上的掌控。
前文提到梁山三位女将具有男性化特征,但是一丈青扈三娘不同于顾大嫂和孙二娘,她从外貌上看十足是个女娇娥。第四十八回写扈三娘初次出场是“雾鬓云鬟娇女将”、
“天然美貌海棠花”,[1]645第六十三回里形容她“玉雪肌肤,芙蓉模样,有天然标格。”、“眼溜秋波,万种妖娆堪摘。”[1]839加之“一丈青”的美名,扈三娘绝对是个性情豪爽的美人。扈三娘不同于之前提到的三位女性,她对丈夫王英从一而终,为一雪夫仇而被郑彪打死,然而,正是这段婚姻体现了男性对女性的掌控。书中第三十二回形容王英“驼褐衲袄锦绣补,形貌峥嵘性粗卤。贪财好最强梁,放火杀人王矮虎。”[1]422可见王英貌丑、行为粗鄙。王英又是好之徒,
“只见这王矮虎是个好之徒,听得说是个女将,指望一合便捉得过来。”[1]645而与一丈青有婚约的祝彪则是英勇无比,祝彪初登场则是“头戴缕金凤翅荷叶盔,身穿连环锁子梅花甲。腰悬一副弓和箭,手执二减刀与。马额下红缨如血染,宝鐙边气焰似云霞。”[1]631祝彪有霸王之勇,又与一丈青是青梅竹马,岂是王英能比。扈三娘被劫到梁山,未婚夫和扈家庄之人都惨死于李逵手下,这本是不共戴天之仇,在宋江提出要她嫁给王英时,她的反应是“一丈青见宋江义气深重,退却不得,两口儿只得拜谢了。”[1]676灭门之仇抛于身后,不手刃仇人也就算了,竟然与敌人结为夫妇。我们不得不揣测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作者给宋太公和宋江安上了一个扈三娘的“义父”、“义兄”的名号,在古代,女子出嫁从父兄安排,这安排好似合情合理,但是这义兄是他们家的灭门仇人,哪有听从仇人安排的道理?但是她轻易地屈从了宋江的安排嫁给一个武艺不如自己又丑陋好的男人,她没有反抗,她被牢牢掌控在那男人手里。金圣叹讲“以一丈青配合王矮虎,王定六追随郁保四,一长一短,一肥一瘦,天地悬绝,具堪绝倒,文思之巧,乃至是哉!”[7]他俩搭配的确是“天地悬绝”,而正是这种“天地悬绝”体现出了女子的悲哀,宋江等人
将女子看作自己掌控的工具,婚姻、生死一并安排。读者一直不解一丈青的选择,但是从下文来看,一丈青并非是没有反抗的。“千古艰难唯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邓汉仪《题息夫人庙》)息夫人自被楚王掳走后,虽为他生儿育女,然“看花满泪眼,不共楚王言。”(王维《息夫人》)而一丈青扈三娘在嫁给王英后在书中仅说了一句话,那就是第五十五回《高太尉大兴三兵路 呼延灼摆布连环马》里“第四拨一丈青扈三娘人马已到,大叫:‘花将军少歇,看我捉这厮!’”[1]783同息夫人一样,扈三娘的寡言少语也是一种反抗。即便是作者特意在后期淡化了这个人物,也赋予了她一种难以言说的悲哀。这个令人爱的女子也是不幸之人,孤苦伶仃之时被人控制,战场上的英姿飒爽愈加反衬出她的不幸。“可怜能战佳人,到此一场春梦!”[1]1252
三
元稹在《莺莺传》中有这样一句对美女的论断:“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尤物本指超出类的人或物,用于贬义时特指美艳而惹祸的女人。人而被称为物,又被另眼看待,名称本身就在这类女人与正常的妇女之间划清了界限,因而在妇女内部,尤物向来都是被嫉妒和攻击的对象。”[8]无论是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还是扈三娘,都可以被称为“尤物”,然而这等“尤物”在《水浒传》中命运之不幸可见一斑,“为人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白居易《太行路》)不管是放纵还是克制,都不能好好地活下去,生存尚且不能保证,更遑论进一步的精神追求。男性作为绝对的社会仲裁者,全然掌控女性的命运,是杀是留也许就在他们一念之间,在肉体上以最血腥的方式摧毁,在精神上以最霸道
的方式掌控,没有是非对错,这就是那个时代男性对于女性最极致的虐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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