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简章
欢迎来到河北农业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工作委托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招生、落实领导、组织宣讲、考核等,招收在校教职工从事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学习。
一、招生对象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在河北农业大学任教或任职者;
在职研究生考试条件2、符合非正式教育部2013年发布的《中国高等学校在职研究生招生办法》规定,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的业余学习者;
3、具有规定学历及以上学位的不在校教职工,及在职(不从事本课程有关专业的)学习者;
4、符合其他规定的学习者。
二、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参加招生的学生须通过河北农业大学网上报名,并提交本人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提交网上报名;
2、考试:考试分为文科和理科,考试科目为英语、高等数学、经济学基础;
3、面试:面试与资格审查同期进行,届时应在面试地点按时参加;
4、考核和录取:考核办法按《在职研究生招生办法》规定执行,综合考虑考试成绩及学术研究能力,择优录取。
三、收费标准
1、报名费:150元/人;
2、学费:按在职研究生学费管理规定收取,专业硕士400元/学分,博士600元/学分;
3、住宿费: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住单人间1800元/学期;住双人间1000元/人/学期。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年暑假(具体报名入口及时间以校内公布时间为准),考试、面试及录取通知将于提前安排(将随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报名材料提交及作报名确认(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大学本科原始学历证书(复印件);
2、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3、近照三张及半身照各一张(申请研究生专业);
4、家庭住址确认及现住地址确认(需加盖公章);
5、原任职单位及当前单位工作证明材料及证书原件;
6、报名费150元整(由招生委员会出具收据)。
注:如有需要,可自行准备其他有效文件。
特别提醒:
1、严禁虚假编造、提交虚假材料;
2、考生要仔细核对所提交材料和聘任相关信息;
3、无故缺考者和作弊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费不退还;
5、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单的公布,及报到期限按《在职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执行。
我们期待您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