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编码规则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组成方式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由1位排放阶段代号和8位机械环保序号组成,排放阶段代号与机械环保序号以短横分隔符相连。示例:2-。
(二)排放阶段代号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阶段指出厂时的排放阶段,代号采用排放阶段对应的序号(国一及以前排放阶段代号统一为“1”),电动机械排放阶段代号为“D”,不能确定排放阶段的代号为“X”。
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阶段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 20891-2007)及其以后修订的版本确定。
场内车辆的排放阶段根据《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GB18352.1-2001)、《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2001)及其以后
修订的版本确定。
(三)机械环保序号
机械环保序号采用数字和字母组合的方式,数字为0-9,字母为英文字母表中除去I、O外的其余24个大写字母。序号由8位字符组成,序号第一位根据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排序确定(见表1),第二位至第八位各省份自行编号。
表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环保序号第一位分配表
地区名称 | 环保序号第一位 | 地区名称 | 环保序号第一位 |
北京市 | 1 | 湖北省 | H |
天津市 | 2 | 湖南省 | J |
河北省 | 3 | 广东省 | K |
山西省 | 4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L |
内蒙古自治区 | 5 | 海南省 | M |
辽宁省 | 6 | 重庆市 | N |
吉林省 | 7 | 四川省 | P |
黑龙江省 | 8 | 贵州省 | Q |
上海市 | 9 | 云南省 | R |
江苏省 | A | 西藏自治区 | S |
浙江省 | B | 陕西省 | T |
安徽省 | C | 甘肃省 | U |
福建省 | D | 青海省 | V |
江西省 | E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W |
山东省 | F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X |
河南省 | G | ||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的确定
根据上传信息,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平台自动完成排放阶段的确认。工作人员根据排放阶段,发放相应号码,实现机械设备与环保登记号码关联匹配。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与机械信息一一对应,不允许一台机械对应多个环保登记号码,也不允许多台机械共用一个环保登记号码。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技术要求
(一)样式及尺寸
外观标准尺寸:长50cm×高10cm,单字高7cm。
字体:方正大黑简体,字体水平、垂直居中。
字体颜:白。
背景颜:蓝(R:53、G:85、 B:219)。
图1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样式
(二)位置要求
位置应优先在机械左右两侧,每侧一个;如果侧边没有合适空间,可以选择机械尾端或机械操作手臂等明显位置。
位于机械左、右侧或尾端时,要求水平,离地面高度至少1米。
(三)材料和方式
1.金属标牌
材料要求
材质:厚度不小于1.2mm的铝质材料。
耐温性能:在-40℃~+60℃的环境中,不得有开裂、剥落、碎裂或者翘曲现象。
抗弯曲性能:在受到外力弯曲时,表面不应有裂缝、剥落、层间分离等损坏现象。
抗溶剂性能:应能经受溶剂的浸蚀,表面不得出现褪、变、掉、软化、皱纹、起泡、开裂、起层、卷边或被溶解的痕迹。
耐盐水腐蚀性能:应能经受盐水的腐蚀,表面和铝板不得出现褪、变、掉、软化、皱纹、起泡、开裂、起层、卷边或被浸蚀的痕迹。
抗风沙性能:应能抵御风沙,不应有破损、凹陷、剥落、掉等缺陷。
耐候性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8)中的7.14试验后,应无明显的变、褪、霉斑、开裂、刻痕、凹陷、侵蚀、剥离、粉化或变形;在任何边缘不应出现超过1mm 的收缩、膨胀或开裂。
字符要求
字符全部采用冲压方式。
安装要求
采用铆钉方式安装,要求水平、安装牢固,离地面高度至少1米。
2.标牌贴
材料要求
耐温性能:按照《车身反光标识》(GA 406-2002)中的4.8试验后,不应有裂缝、剥落、碎裂痕迹。
耐候性能:按照《车身反光标识》(GA 406-2002)中的4.4试验后,不应有开裂、刻痕、凹陷、侵蚀、剥离、粉化或变形,从任何一边均不应出现明显的收缩或膨胀,不应出现从底板边缘的脱胶现象。
附着性能:按照《车身反光标识》(GA 406-2002)中的6.10方法试验后,背胶的90度剥离强度不应小于25N。
粘贴要求
对于机械外表面漆膜完好的,可对表面作清洁处理后直接粘贴在漆膜表面;对于漆膜已经松软、粉化的,应除去漆膜、对底材作防锈处理后粘贴。
3.标牌喷涂
要求按图1样式喷涂。涂料要求黏附、耐候性能好。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技术要求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使用塑封膜加防伪层塑封,外观尺寸为长8.8cm,宽6cm。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正面样式如图2,背面样式如图3。
图2 采集卡正面样式
图3 采集卡背面样式
采集卡样式说明如下:
①正面文字“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颜为白,字体为12磅黑体,位置居中。
②正面文字“2-”颜为黑、字体为30磅黑体、位置居中。
③背面文字“说明”颜为黑、字体为16磅黑体。
④背面文字 “1. 此证应随机械携带,以便随时检查。2. 此证限本机械使用,不得转让。”颜为黑、字体为12磅宋体。
⑤背面文字“XX市生态环境局”颜为黑、字体为12磅黑体、位置居中。
⑥正面二维码尺寸为25mm×25mm,二维码关联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
附件2 | |||
泉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序号分配表 | |||
地区名称 | 环保序号第一位 | 环保序号第二位 | 环保序号第三位 |
鲤城 | D | C | A |
丰泽 | D | C | B |
洛江 | D | C | C |
开发区 | D | C | D |
台投 | D | C | E |
泉港 | D | C | F |
石狮 | D | C | G |
晋江 | D | C | H |
南安 | D | C | I |
惠安 | D | C | J |
安溪 | D | 输入手机号查物流单号C | K |
永春 | D | C | L |
德化 | D | C | M |
备注:序号第一位国家已分配福建省为D,第二位数字福建省分配泉州市为C,第三位数字各地分配数字如表所示,其余5位数各地可自行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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