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技术要求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编码规则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组成方式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由1位排放阶段代号和8位机械环保序号组成,排放阶段代号与机械环保序号以短横分隔符相连。示例:2-。
(二)排放阶段代号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阶段指出厂时的排放阶段,代号采用排放阶段对应的序号(国一及以前排放阶段代号统一为“1”),电动机械排放阶段代号为“D”,不能确定排放阶段的代号为“X”。
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阶段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阶段)》(GB 20891-2007)及其以后修订的版本确定。
场内车辆的排放阶段根据《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GB18352.1-2001)、《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2001)及其以后
修订的版本确定。
(三)机械环保序号
机械环保序号采用数字和字母组合的方式,数字为0-9,字母为英文字母表中除去I、O外的其余24个大写字母。序号由8位字符组成,序号第一位根据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排序确定(见表1),第二位至第八位各省份自行编号。
表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环保序号第一位分配表
地区名称
环保序号第一位
地区名称
环保序号第一位
北京市
1
湖北省
H
天津市
2
湖南省
J
河北省
3
广东省
K
山西省
4
广西壮族自治区
L
内蒙古自治区
5
海南省
M
辽宁省
6
重庆市
N
吉林省
7
四川省
P
黑龙江省
8
贵州省
Q
上海市
9
云南省
R
江苏省
A
西藏自治区
S
浙江省
B
陕西省
T
安徽省
C
甘肃省
U
福建省
D
青海省
V
江西省
E
宁夏回族自治区
W
山东省
F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X
河南省
G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的确定
根据上传信息,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平台自动完成排放阶段的确认。工作人员根据排放阶段,发放相应号码,实现机械设备与环保登记号码关联匹配。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与机械信息一一对应,不允许一台机械对应多个环保登记号码,也不允许多台机械共用一个环保登记号码。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技术要求
(一)样式及尺寸
外观标准尺寸:长50cm×高10cm,单字高7cm。
字体:方正大黑简体,字体水平、垂直居中。
字体颜:白。
背景颜:蓝(R:53、G:85、 B:219)。
图1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样式
(二)位置要求
位置应优先在机械左右两侧,每侧一个;如果侧边没有合适空间,可以选择机械尾端或机械操作手臂等明显位置。
位于机械左、右侧或尾端时,要求水平,离地面高度至少1米。
(三)材料和方式
1.金属标牌
材料要求
材质:厚度不小于1.2mm的铝质材料。
耐温性能:在-40℃~+60℃的环境中,不得有开裂、剥落、碎裂或者翘曲现象。
抗弯曲性能:在受到外力弯曲时,表面不应有裂缝、剥落、层间分离等损坏现象。
抗溶剂性能:应能经受溶剂的浸蚀,表面不得出现褪、变、掉、软化、皱纹、起泡、开裂、起层、卷边或被溶解的痕迹。
耐盐水腐蚀性能:应能经受盐水的腐蚀,表面和铝板不得出现褪、变、掉、软化、皱纹、起泡、开裂、起层、卷边或被浸蚀的痕迹。
抗风沙性能:应能抵御风沙,不应有破损、凹陷、剥落、掉等缺陷。
耐候性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8)中的7.14试验后,应无明显的变、褪、霉斑、开裂、刻痕、凹陷、侵蚀、剥离、粉化或变形;在任何边缘不应出现超过1mm 的收缩、膨胀或开裂。
字符要求
字符全部采用冲压方式。
安装要求
采用铆钉方式安装,要求水平、安装牢固,离地面高度至少1米。
2.标牌贴
材料要求
耐温性能:按照《车身反光标识》(GA 406-2002)中的4.8试验后,不应有裂缝、剥落、碎裂痕迹。
耐候性能:按照《车身反光标识》(GA 406-2002)中的4.4试验后,不应有开裂、刻痕、凹陷、侵蚀、剥离、粉化或变形,从任何一边均不应出现明显的收缩或膨胀,不应出现从底板边缘的脱胶现象。
附着性能:按照《车身反光标识》(GA 406-2002)中的6.10方法试验后,背胶的90度剥离强度不应小于25N。
粘贴要求
对于机械外表面漆膜完好的,可对表面作清洁处理后直接粘贴在漆膜表面;对于漆膜已经松软、粉化的,应除去漆膜、对底材作防锈处理后粘贴。
3.标牌喷涂
要求按图1样式喷涂。涂料要求黏附、耐候性能好。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技术要求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使用塑封膜加防伪层塑封,外观尺寸为长8.8cm,宽6cm。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正面样式如图2,背面样式如图3。
图2 采集卡正面样式
图3 采集卡背面样式
采集卡样式说明如下:
①正面文字“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卡”颜为白,字体为12磅黑体,位置居中。
正面文字“2-”颜为黑、字体为30磅黑体、位置居中。
③背面文字“说明”颜为黑、字体为16磅黑体。
④背面文字 “1. 此证应随机械携带,以便随时检查。2. 此证限本机械使用,不得转让。”颜为黑、字体为12磅宋体。
⑤背面文字“XX市生态环境局”颜为黑、字体为12磅黑体、位置居中。
⑥正面二维码尺寸为25mm×25mm,二维码关联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
附件2
泉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序号分配表
地区名称
环保序号第一位
环保序号第二位
环保序号第三位
鲤城
D
C
A
丰泽
D
C
B
洛江
D
C
C
开发区
D
C
D
台投
D
C
E
泉港
D
C
F
石狮
D
C
G
晋江
D
C
H
南安
D
C
I
惠安
D
C
J
安溪
D
输入手机号查物流单号C
K
永春
D
C
L
德化
D
C
M
备注:序号第一位国家已分配福建省为D,第二位数字福建省分配泉州市为C,第三位数字各地分配数字如表所示,其余5位数各地可自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