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2.12.19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1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立法工作
正文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高校,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近期,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研究,确认予以废止的文件6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
2022年江西省教育厅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牵头起草处室/单位
制定机关
文号
文件标题
成文 时间
废止 时间
废止理由
1
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
赣学位〔2014〕20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4年5月29日
2022年1月7日
省教育厅已制定《江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赣教规字〔2021〕24号),《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2
基础教育处
江西省 教育厅
12年义务教育赣教发〔2017〕1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7年3月31日
2022年11月18日
省教育厅已制定《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2〕8号),《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3
基础教育处
江西省 教育厅
赣教基字〔2009〕50号
《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
2009年7月27日
2022年10月31日
省教育厅已制定《江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赣教办字〔2022〕18号),《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赣教基字〔2009〕50号)和《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赣教基字〔2013〕71号)同时废止。
4
基础教育处
江西省 教育厅
赣教基字〔2013〕71号
《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
2013年11月20日
2022年10月31日
5
稳定处
江西省 教育厅
赣教发〔2011〕24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1年12月23日
2022年9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版)等相关应急预案,结合教育实际,我厅对《江西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1版)进行了修订。
6
治理办
江西省 教育厅
赣教办字〔2020〕12号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全省教育系统“三违”治理常态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
2020年11月2日
2021年12月30日
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关于建立全省中小学“三违”治理常态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修订)》的通知(赣教办字〔202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