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道德与法律
一.法律与道德的学理含义
(一)法律的概念:
1.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二)道德的内涵:
1.定义:道德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向人们提出的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各种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这一概念说明,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2.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不是人的自然本质固有的"善良意志"法律与道德,而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上的思想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意识形态或上层建筑;马克思主义的这一道德本质观,为我们认识当今社会的错综复杂的道德现象提供了基本的理论依据和方法指导;
(三)明确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1.产生条件的不同: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
(1)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
犯”;
(2)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
二.法律与道德联系
(一)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与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道德信念是一致或接近的,故法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二)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的;道德的状况制约立法的发展,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
(三)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三.具体事件分析
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的判决不禁让人深思:应该如何对待中国的道德与法律;
四.分析如何将二者相辅相成
(一)对于法律效果的肯定:法律具有强制力,具有至高无上的约束力;现行法律虽无法超拔于社会习俗存在,但法律对于引导甚至重塑社会文明、道德规范,是能助一臂之力;
(二)对于纯粹使用法律产生的效果的否定:法律是一锤定音的,是不以人情世故为中心的,甚至是冷酷的,如果社会只存在法律这一种约束力,那这个社会必定是无情的,也是失败的;
(三)如何运用法律传播道德:我认为我们应该深刻领会法与道德的矛盾关系,采取"自相矛盾"方法,用一方制约另一方,以达到双方平衡发展的最终目的;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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