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私企退休职⼯养⽼⾦计算⽅法是什么
国企、私企退休职⼯养⽼⾦计算⽅法?国企职⼯、私企员⼯和灵活就业⼈员参加的是“城镇企业职⼯养⽼保险”,该保险在计算养⽼⾦公式上不分参保⼈员性质、包括企业职⼯和企业⼲部,也不分户籍性质。但对于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过渡性养⽼⾦部分、各省在计算公式上有区别。
⽅法/步骤
⼀、参加城镇企业职⼯基本养⽼保险的⼈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
⼆、“统账结合”后参加⼯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员,退休后按⽉发给基本养⽼⾦,基本养⽼⾦由基础养⽼⾦和个⼈账户养⽼⾦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员,在发给基础养⽼⾦和个⼈账户养⽼⾦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和过渡性调节⾦。
基础养⽼⾦、个⼈账户养⽼⾦、过渡性养⽼⾦、过渡性调节⾦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基础养⽼⾦⽉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和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参保⼈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2×缴费年限×1%
(⼆)个⼈账户养⽼⾦⽉标准为个⼈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数。计算公式为:
个⼈账户养⽼⾦=参保⼈员退休时个⼈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数
(三)过渡性养⽼⾦⽉标准以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以当地现⾏标准为基数,2006年⾄2014年退休的按⼀定⽐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指数化⽉平均缴费⼯资、个⼈账户养⽼⾦计发⽉数、过渡性调节⾦计发⽐例,按《关于改⾰企业职⼯基本养⽼⾦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执⾏。
退休金计算公式三、为了保持待遇⽔平平稳过渡,设⽴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发给⾼出部分的30%;2007年退休的发给⾼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END注意事项
通过以上信息可得知国企私企的退休⾦基本上是没有差别的,养⽼⾦的多少是根据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的,和企业性质⽆关。但国企可能为职⼯的养⽼保险缴得多,以后养⽼⾦也会多;私企⽼板为省钱,按低档次缴纳养⽼保险,以后养⽼⾦要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