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税率多少
    建筑工程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税率多少
  一、如何确定建筑工程新老项目?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二、哪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
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三、简易计税的销售额如何确定?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四、简易计税的税率是多少?
  简易计税的税率为增值税征收率,即3%。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征收率为3%)
  五、项目部与机构地点不同,如何纳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在建筑劳务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六、进项税额中不动产如何抵扣销项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其进项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七、什么是建筑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八、各行业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1、增值税税率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2)(3)(4)外,税率为6%;
  (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销售土地使用
税率是多少权,税率11%。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2、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征收率,在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等资料的条件下,由税务机关经调查核定,按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相关的其他数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比例。我国现行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一律使用3%的征收率征收,不扣减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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