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音乐课程结构(高中新课程提要之一一九)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分为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
必修课程包括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编创、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6模块。每个模块由相对独立、相互关联、适度渐进的两部分组成,每部分18课时。
选择性必修课程包括合唱、合奏、舞蹈表演、戏剧表演、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6个模块。每个模块18课时
选修课程由学校安排开设。
学生必须至少在必修课程中修满36课时,在必修课程中再至少自主选择一个必修部分修满18课时,或者在选择性必修课程中再自主选择一个模块修满18课时,总计至少修满54课时。
学生选课可以有以下四种模式:
舞的结构1. 1个必修模块+1个选择性必修模块。
2. 1个必修模块+另外1个必修模块的1个部分。
3. 3个不同必修模块的各1个部分。
4. 2个不同必修模块的各1个部分+1个选修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