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0.21
【字 号】渭规〔2021〕040-市政办006
【施行日期】2021.1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渭政办发〔2021〕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渭南市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已经2021年10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渭南市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适用范围
  按照《渭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本收费标准适用范围:我市主城区(中心区,渭南高新区、经开区)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车站、公园、公立医院、公立学校、行政事业单位、银行、
停车费博物馆、体育场馆、殡葬服务场所等自然垄断经营、公益性停车场。
  二、收费类区划分
  渭南市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划分为三个类区。
  一类区划定范围:西至渭清路(乐天大街至胜利大街路段)、新盛路(胜利大街至朝阳大街路段);东至解放路(乐天大街至朝阳大街路段);北至胜利大街(新盛路至渭清路路段)、乐天大街(渭清路至解放路路段);南至朝阳大街(新盛路至解放路路段)。
  仓程路、杜化路、金水路(朝阳大街至华山大街路段道路两侧)。
  渭南北站、渭南火车站停车场。
  二类区划定范围:一类区以外,西至渭清路(渭华大街至渭河大街路段)、崇业二路(胜利大街至东风大街路段)、新盛路(东风大街至朝阳大街路段)、高新东路(渭河大街至胜利大街路段、朝阳大街至华山大街路段);东至解放路(渭华大街至双王街路段)、民生路(双王街至朝阳大街路段);北至胜利大街(崇业二路至高新东路路段)、渭河大街(高新
东路至渭清路路段)、渭华大街(渭清路至解放路路段)、双王街(解放路至民生路路段);南至东风大街(崇业二路至新盛路路段)、华山大街(高新东路至南塘路路段)、朝阳大街(南塘路至民生路路段)。
  三类区划定范围:一、二类区以外至主城区范围内均为三类区。
  三、停放收费时段及计费单位
  (一)收费时段。
  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道沿石以下):收费时段为每天7∶30—19∶00,其他时间免费。
  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道沿石以上)、室外停车场、室内停车场,收费时间划分为两个时段:第一时段为当日7∶30—19∶00;第二时段为当日19∶00—次日7∶30。
  (二)计费单位。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计次收费和计时收费。
  1.计时收费以每车位固定时长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一个固定时长的按一个固定时长收费。
  2.计次收费以4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4小时的按4小时收费。
  四、停放收费标准
  停车时间在30分钟内(含)免费,停车时间超过免费时间的,免费时间计入停车收费时间。实行2小时(含)免费的停车场(泊位),免费时间不计入停车收费时间。
  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道沿石以下)。
  收费时段为每天7∶30—19∶00,其他时段免费。
  一类区:1元/车位·30分钟。
  二类区:1元/车位·30分钟;每超过30分钟累加0.5元。
  三类区:2元/车位·次,每次为4小时。
  全天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每日每车位收费最高不超过20元,不足最高限价的据实收取。
  (二)室外停车场、道沿石以上道路停车泊位。
  1.第一时段:7∶30—19∶00
  一类区:1元/车位·30分钟,每超过30分钟累加0.5元。
  二类区:3元/车位·次,每次为4小时;每超过4小时累加2元。
  三类区:2元/车位·次,每次为4小时;每超过4小时累加1元。
  2.第二时段:19∶00—次日7∶30
  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2元/车位·次。
  道沿石以上道路停车泊位夜间停放免费。
  全天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每日每车位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不足最高限价的据实收取。
  (三)室内停车场。
  1.第一时段:7∶30—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