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印发
《2015 年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通知
编制成员
审批:杨树荣
审定:李大鹏编制成员:来丹生、翁春旭、王红霞、周俐、毛衍娴、黄婉婷、许文静、陈冬月、刘明华、邓源、
马列行、魏惠金、甘雨、童军、何俐娇、张宏、赵穗迎、陈天才
主编单位: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参编单位:广州珠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协助单位: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同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钢构房屋造价
总说明
1.1 本指标是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工程造价分析对比的参考资料。
1.2 本指标案例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民用建筑、第二部分为工业建筑、第三部分为其他建筑,分住宅、办公、文教等14 个工程类型,共104 个案例。相关案例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编制。按广州市2015 年1 季度结算文件人工及综合价调整价差,没有综合价的材料按市场价中档水平计算;预算包干费按 2%计算。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0.1%计算。税金按3.477%计算。
1.3 建筑工程案例含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的,装饰工程措施项目费只计算3.1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其余措施项目费计入土建工程。
1.4 若案例存在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有地下室的,该费用列入±0.00以下土建工程措施项目,无地下室的,列入土建工程措施项目。
1.5 幕墙案例主要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中,“每 100m2 建筑面积工程量指标”和“单位工程量经济指标”以±0.00以上建筑面积为基数计算指标。各类幕墙主要组成材料中“主要组成材料消耗量指标”、“主要组成材料消耗量经济指标”以相应类型的幕墙面积为基数计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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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本指标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案例的造价未包含基坑开挖支护费用。基坑支护费用可根据与拟建工程近似深度案例的每平方造价(或每立方造价)结合拟建工程地下室建筑面积(或基坑体积)进行计算。
1.7 作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参考时,应考虑暂列金“按分部分项工程费10%~15%”的规定,建议总造价乘系数1.08~1.12。
1.8 案例中“主要项目技术经济指标”选列了工程主要项目,单位工程量经济指标为完税金额,对应的工作内容如下:
桩:工程量指标按实桩计算,单位工程量经济指标包含接桩、送桩、凿桩头、桩尖等费用。砌筑:工程量指标按建筑物外墙、内墙计算,不包含建筑物墙体以外的其他砌筑工程。混凝土:基础类别包括筏板基础、独立基础、桩承台、基础梁、基础垫层等内容;柱类别包括独立柱、构造
柱等内容;梁类别包括圈梁、过梁、单梁、预应力梁等内容;墙类别包括直形墙、弧形墙等内容;板类别包括平板、拱板、薄壳板、有梁板(含梁)、无梁板、阳台、雨篷等内容;楼梯类别包括直形楼梯、弧形楼梯等内容;其他类别包括:化粪池、排水沟、压顶、扶手、花池、台阶、反檐、挑檐、其他混凝土小型构件等内容。
钢筋:工程量指标包括钢筋、预应力钢绞线、预埋件、钢筋笼等内容,单位工程量经济指标包含钢筋接头费用。
钢结构:包括钢梁、钢柱、钢屋架、钢网架等内容。除概况特别说明外,钢结构单位工程量经济指标不含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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