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表彰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成绩优秀教师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4.01.02
【字 号】扬教办法〔2014〕1号
【施行日期】2014.01.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表彰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成绩优秀教师的决定
扬教办法〔2014〕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科教文卫处,市直各学校: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扬教办法〔2013〕4号)精神,为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参与教育普法的积极性,市教育局根据2013年全市广大中小学教师参加全省网上法律知识竞赛考试成绩、考试完成时间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决定对答题成绩优异的参赛者予以表彰奖励,确定一等奖10名、二等奖90名、三等奖100名,并对各奖项分别给予500元、200元和100元的奖励。
姚宏
  希望获奖教师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奋发进取,再创佳绩。全市中小学教师要以获奖人员为榜样,努力学习,扎实进取,进一步促进学法普法工作的开展,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
  附件:全市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获奖名单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
 
附件
 
全市参加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获奖名单
      一等奖10名:
  序号
  学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高邮市三垛中学
  沈旭葵
  2
  高邮市卸甲镇龙奔初级中学
  吴长春
  3
  高邮市卸甲镇龙奔初级中学
  孙金霞
  4
  高邮市送桥镇天山初级中学
  张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