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示利用二手房交易等骗取贷款案件风险的函
二手房贷款牵扯的不确定因素很多,风险自然而然比一手房贷款要大很多,为了防范风险,贷前调查这一关非常关键,仔细的调查是判断贷款真实性的必要措施。通过多次深层的调查成功识破借款人套贷目的,确保了信贷资金的安全。
一、案例回顾
近日,支行受理了一笔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在进行面签时,调查人首先审查了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相关证件,并未发现异常,可在随后查看售房人身份证及户口本的时候却发现户口本中工作单位一栏卖方的配偶与买方的配偶同为XX公司,就此问题调查人向借款人提出了询问,问其是否在房屋交易前与售房人有过接触,但借款人称其只是在单位听说过此人并未与此人有过任何的交流。但是随后调查人对借款人与售房人配偶同姓也产生了疑问,而且他们的身份证号前6位数字相同,这样的巧合发生是有可能的,但是为了不对将来的贷款造成损失,调查人于次日来到了XX公司进行上门调查,通过向其工作单位的同事询问得知他们却为亲兄妹关系。鉴于此,该行客户经理认为此笔贷款为虚假二手房买卖,果断地做出了拒绝贷款申请的决定。
二、案例分析及启示
买二手房可以贷款吗通过上述案例不难看出,不法分子为了套取银行贷款使用了各式各样的手段,他们为了不让银行工作人员识破他们真实的贷款目的,想尽一切办法——运用非直线的关联关系套取银行贷款。银行客户经理通过认真审查客户资料以及通过对借款人单位的上门核实深层次地了解了借款人贷款的真实目的,从而最终做出了拒贷决定。该案例给我们如下启示:
(一)重视资料审查的直观感觉,确认真实性。贷前客户经理在进行面签时,都会当面检验买卖双方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凭证等等。由于客户经理与买卖双方第一次见面,警惕心理相当强,对各种资料都会聚精会神地查验;与此同时,结合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给出一个初步评价。第一次审查资料时对买卖双方的资料都比较陌生,所获信息的第一感受很明显。一般来说,客户资料以下几方面对客户经理的第一印象最深:一是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和住址或户籍地址信息。这些信息通过户口本、暂住证、结婚证等可以获悉,当住址相近或属于一个地区、姓氏或名字有相近之处时,要引起重点关注,排除巧合的因素,有可能交易存在虚假成分。二是客户就读学校、工作单位等的相关情况。这些信息除了能从户口本获悉外,人民银行征信记录也可能记载。若买卖双方曾共同在一个企业供职过,就要引起关注,仔细询问真实情况。三是结合客户提供的资料的信息认真与买卖双方交谈,判断买卖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若是熟人之间虚假交易,在谈话过程中会有破绽,因为熟人之间相互了解,一问
一答配合默契;而买卖双方在陌生的情况下,问答起来需要适应,配合一般不会很默契。作为第三方的观察人,即客户经理应该敏锐地捕捉这一信息,为后面的调查打好基础。
(二)重视上门核实的细枝末节,扩大信息采集面。虽然通过精心的面谈调查能够发现风险,但也难免会有察觉不到的情况。因此,对存在疑虑的地方进行上门核实显得尤为重要。买卖双方若真有骗取银行贷款的嫌疑,必然会事先排练多次来应对银行的谈话调查。但通过上门核实,将调查落在实处,则很容易揭开欺骗的事实。如本案例中,客户经理通过上门调查XX公司,向XX公司的员工了解到买卖双方存在关联关系。对一件有怀疑的事情进行调查时,调查的人越多,事实的真相越明了。即使买卖双方骗取银行贷款做的准备再充分,也不会充分到让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都为他们隐瞒事实。因此,通过上门核实能够扩大信息的采集面,采集面扩大,信息的真实性才有保证,才能证明买卖双方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交易是否真实。
(三)重视谈判的技巧性,细观买卖双方反应。对于任何一笔二手房贷款,我们都可以假设它是有问题的,不管问题在哪里,我们都要试图去寻问题。在这个过程中,采用一下压力谈判法很有帮助。即在调查过程中,客户经理言语间流露出对此笔交易的怀疑,将这个信息
直观地传递到买卖双方。事先有过安排或存在问题的买卖双方会立即作出反应,以自己的言语或态度表明他们之间的交易真实可靠;而买卖双方本来不存在问题时,不会顾及客户经理的怀疑态度或是对客户经理的怀疑态度察觉地比较慢。或者客户经理可以将怀疑的压力增大,直接说明怀疑这笔交易,直面买方或卖方,以此观察买卖双方的感受,当买卖双方的反应一致或互相为他人申辩时,这时就应该引起调查人的注意了,因为不认识或不存在共同利益的买卖双方一般不会如此默契的为这笔交易同时辩护;反之,如果买卖双方不存在任何问题时,应该只有一方对客户经理提出的问题作出辩解,另一方为了规避自己的风险定会相应的配合银行调查人员的工作,这样才能起到规避贷款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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