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交接程序,加强工作衔接,完善管理,强化内控制度,集团财务部对工作交接具体程序、注意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一、交接内容
本管理办法所指交接事项按照交接要素包括两个层次,工作交接和实物交接。
(一)工作交接主要指交接人将所从事的工作的一部分或全部移交给他人,包括工作权限的范围说明、工作内容的描述、工作岗位的职责、未尽事宜的声明等内容。
(二)实物交接主要涵盖:
1、日常工作中使用的办公用品、公司配备的交通工具(计算机、笔记本、计数器、汽车、桌椅等)
二、具体管理规定
(一)工作交接
1、书面详细说明交出工作的内容,要求按照岗位的关键工作点,分几个主题描述清楚,不允许只含糊的说明工作的岗位名称,不说明具体工作的内容。
2、简要说明本工作的具体职责。
3、工作的管理权限说明,包括签字审批的权限、决策的权限、调控资金的权限等方面。
4、未尽事项的说明:对待办理的事项详细说明其来龙去脉,避免因工作交接影响工作的延续性。
(二)实物交接
1、办公用品交接
逐项列出物品清单,接收人在监交人的监督下,仔细点验,遇由毁损的要求交出人书面标明,视该物品金额的大小情况,是否追究交出人(保管人)的责任,另行处理。
根据具体的资产管理制度需要变更使用人手续的,交出人必须随同接收人一起去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电脑、计算器等)
不需要交接的物品,由交出人负责办理退库手续。
2、管理资产的交接
公司或项目负责人工作交接时,其中所管理资产的移交是工作交接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本管理办法执行。
A、交出人交出之前,认真负责的清理现有资产、债务状况,编制交接日的资产负债表,核实实物资产与帐面价值的一致性。
B、接收人仔细核对所接受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
C、必须有上一级财务部门指派具体的财务人员行使资产的移交事项。
三、交接程序要求
(一)工作交接必须监交人监督整个交接的过程,监交人可以是部门的负责人,也可以由负责人指派。
(二)交出人提前清理交接事项,列出实物清单,编写工作交接书,然后通知接收人和监交人逐项移交。
(二)接收人对实物资产逐项与清单核对,工作内容逐笔核实,不确定的地方及时提出疑问,交出人负责答复。
(三)监交人参与整个交接过程,监督实物与清单的逐项核对,工作内容的详细检查,起到监交的职责,严禁敷衍了事,只简单的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的行为。
四、相关责任
(一)交出人负有交出之前实物的完整、安全、质量上的管理责任,以及保证具体工作内容无遗漏的移交责任。
(二)接收人负有详细核实工作内容、仔细点验实物资产的责任,接收以后发现的遗漏事项本人全权负责。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三)监交人负有认真负责监督整个结交过程的责任,工作交接出现的遗漏、疏忽等失误现象,给公司带来损失,本人和接收人负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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