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农村信用社贷款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以服务县域经济为根本宗旨,坚持面向“三农”、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社区居民的发展定位,按照“产权明晰、股权合理”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建设,不断增强我县农村信用社综合实力,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按照省政府要求,农信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由省政府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二)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着力构建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为联结、以规则为约束的运行机制,积极打造产权关系清晰、股权结构合理、致力结构完善的农村商业银行。
(三)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将改制组建工作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扎实推进、规范操作,彻底化解改制机构的风险,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改制工作质量。
(四)秉承宗旨。坚持县域行社法人地位不变、服务“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经营方向不变,进一步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完善支农服务功能,提升支农服务水平,更好的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融资主渠道作用。
三、工作目标
按照xx县xx年农商行改制目标任务,自xx年3月起,全面启动各项改制准备工作,xx年7月前完成筹建工作并向上级银监部门申报,xx年10月筹建申报通过省银监局批复,确保在xx年12月之前组建“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农村商业银行)。
四、改制工作措施
(一)消化农信社不良贷款。严格依法打击各类逃废债务和长期拖欠银行债务行为,并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按照“快立、快查、快审、快决、快行”原
则,依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个人,以及长期恶意拖欠银行债务的“钉子户”“赖账户”“难缠户”。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要按照县信用联社提供的不良贷款名单,立足职能全力配合,确保在xx年5月底前完成清收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拖欠本息形成不良贷款325.5万元,社会自然人拖欠不良贷款6514.5万元,企业拖欠不良贷款1119万元。
1.强力清收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贷款。一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拖欠不良贷款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督促债务人单位领导对债务人进行重点谈话,催促还款。二是对xx年4月底前仍未还款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召开成员单位专题会议,对恶意逃废债务或骗贷、等违纪违法行为交由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乡镇辖区债务清收。乡镇辖内拖欠农信社不良贷款的个人和企业由县农信社牵头清收,由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并确定一名清收联络员,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强力清收。
3.依法打击制裁涉嫌贷款和恶意逃废农信社债务违法行为。政法部门要做到快立案、严打击,依法维护农信社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同时,对恶意拖欠贷款不还的“老赖”进行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制裁。
4.提高农信社诉讼和移交案件办结率。县法院、县公安局对企业、个人拖欠农信社不良贷款以及诉讼未执结贷款和农信社贷款案件,要本着“依法从快”的原则,提升案件执结率。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严格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研究细化各项支持政策,确保落实到位。一是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积极落实支持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的财务扶持政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权限范围内依法免收、减收,并优先办理。二是支持农信社办理房屋、土地产权。改制涉及的土地和房产必须具有产权证书。对手续不全的13处土地和房产,国土、住建等部门要协助完善有关手续并办理登记,确保在xx年4月30日前发证。三是落实支持农信社发展壮大政策。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清理和废除在开户、存款、代理业务等方面针对农信社的限制性、歧视性做法和不合理的政策规定,努力增强农信社支农资金实力。发挥农信社网点多、覆盖城乡的优势和银行卡免开户费、免年费、免系统内转账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免开户费、免服务年费、免转账手续费等优势,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社保IC卡、惠农资金卡等“三卡合一”工作,支持推广农信社作为公务人员工资发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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