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2004年制)
填 写 说 明
一、总体要求
1、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严肃、认真、忠实。填写前,党支部书记应将表内项目向填表人解释清楚。入党介绍人应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2、入党志愿书应用黑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原则上不得涂改,其中个人信息项目严禁涂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学历、身份证号码、个人签名)。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表内栏目没有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3、入党志愿书封面及1-7页由发展对象本人填写;8-12页中除“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外由发展对象所在党组织负责组织填写。
4、凡不按要求填写、经指导后仍出现过多错误的发展对象,暂缓其发展工作。
二、各栏目具体说明
1、“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如在填写完志愿书之后变更姓名,则必须将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放入档案中以作解释说明。
2、“民族”填写全称。如:汉族、蒙古族、朝鲜族等,不能简称“汉”、“蒙”、“朝”等。
3、“出生年月”必须与身份证信息一致,按“××年×月”格式填写,如“1989年4月”,不需要写到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行政区划填写省、县(市、区),如“湖北郧县”、“湖北武汉”等。
5、“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教职工按照实际填写;在读学生因尚未取得当前研究生、本专科学历,原则上统一填写“本科毕业”或“高中毕业”。
6、“学位或职称”一栏,教职工按实际填写,学生可不填。
7、照片一栏必须粘贴发展对象在填表前半年内的正面免冠照片,尺寸必须为2寸,且为第一次使用。
8、“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在校学生按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院系+班级,学生”格式填写,如:“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T823-2,学生”
9、“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 住校学生按照公寓、房号格式填写,如“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桃园3#公寓405室”;教职工、走读学生填写家庭住址。
10、“有何专长”主要填写专技、文体及艺术等方面的特长,重点填写业务专长、专业特长,如“汽车设计”、“数学建模”、“民俗文化”、“舞蹈”、“篮球”、“绘画”、“写作”等,没有可不填。常见错误有:“学习”、“组织管理”、“交际”等。
11、“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要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特别是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党课培训后,反映自己思想发展和认识提高的过程,为什么要入党,对自己的优缺点做出分析,如何改进自身的不足,今后的努力方向等。“入党志愿”在内容上要比本人的入党申请书深刻、全面,不得抄袭入党申请书;同时在篇幅上不得过短,要填写到第3页表框内的下半部分。建议打草稿之后再进行正式誊写。
12、“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按照由远及近的顺序填写。“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13、“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学习)单位或乡镇、街道。
14、“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如“2010年9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优秀教师标兵”、“2012年5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三好学生标兵”等。
15、“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16、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一栏中的“其他成员”,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
在一起生活的人(如父母或抚养人、兄弟妹等);“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一栏,主要填写同本人关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等,如叔、姑、舅、姨等。
17、“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18、“本人签名或盖章”一栏,要求在签名后加盖红指纹印,日期为当前填表日期,非申请入党日期。2010年入党申请书
19、“入党介绍人意见”,填写介绍人了解和掌握的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对是否同意其入党表明意见。
20、“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填写大会的时间、地点和参加大会的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讨论的情况、采取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等,落款填写支部名称并加盖印章,支部书记签名或加盖私章,日期填写召开支部大会的日期。
21、“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填写党委、党总支委员或组织员通过谈话了解到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入党手续
是否符合规定,谈话人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等内容。
22、“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由分党委、党总支召开会议后填写,要表明支部工作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同意支部表决意见、是否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若为学生发展对象,由分党委、党总支直接审批,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注明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若为教职工发展对象,需在最后注明“报校党委审批”。
23、“基层党委审批意见”,若为学生发展对象,加盖授权章;若为教职工发展对象,填写党委是否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注明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
24、“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填写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写明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情况,日期填写召开支部大会的日期。
25、“备注”填写在吸收有关人员入党,需要提高审批权限的情况下,县级以上党委的审批意见;填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预备党员因故去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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