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作为金融机构在实施贷款政策,支持金融监管规定有效执行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就业、增加稳定投资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保护和满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商业银行委托贷款政策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1.商业银行委托贷款:指“国有银行”的定义范围内的银行,向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不得侵犯其他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2.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指商业银行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从事贷款业务的相关活动。
    三、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必须遵循科学性原则,按照《国家金融监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本行经营策略确定的贷款审查标准,进行合理审查和审批,比较合理地分析和评估贷款用途、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市场形势、还款能力等,确保贷款给付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
    (二)公平性原则
    商业银行在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时,一律遵守公平、公正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诚信原则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要求遵守诚信原则,建立良好的诚信机制。双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营造良好的贷款环境。
    四、贷款申请
    (一)贷款申请的文件齐全性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与客户签订贷款协议之前,必须要求客户提交与贷款申请有关的文件,其中包括有贷款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担保人的担保函、企业营业执照、企业
年报和财务报表等。这些文件是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审查、评估、审批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交。
    (二)审批流程
    1.首先,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查、评估贷款申请,初步确定其合法性、合规性;
    2.其次,参照《国家金融监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经营策略确定的贷款审查标准,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3.最后,根据审查结果,采取同意或拒绝的决定,将最终审查结果及时送至相关人员。
    五、贷款实施
    (一)资料准备
    贷款实施前,客户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担保人的担保函、企业年报和财务报表、企业准入条件等。
    (二)签署贷款协议
    经审查后,贷款双方应签订贷款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日期、违约责任等内容,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并在贷款实施前开证、缴存保证金等规定。
    (三)资金支付
    贷款申请通过审核、贷款实施前,贷款双方及贷款证券客户须按有关规定,将证券账户和贷款账户等必要条件交付相关有关部门把握,并完成开证、缴存保证金、充值客户账户等程序,到位后才能完成资金支付,实施贷款业务。
    六、贷款管理
银行贷款业务    为了确保贷款政策的有效实施,商业银行应对其委托给他行的贷款业务进行有效的管理。
    (一)签订协议
    贷款双方应当签订贷款协议,明确贷款方式、金额、期限、年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日期
、还款方式、日期、管理措施等内容。
    (二)监督管理
    商业银行应通过定期审查、现场检查及财务流水核对等方式,定期检查客户用贷款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并进行及时的汇报和反馈。
    (三)贷款结束
    贷款到期或提前还款后,银行应做好贷款结束的工作,清算手续费、利息、担保费、银行管理费等,将贷款本金及满足贷款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转入客户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