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种认定
1、问题:纳税⼈通过“⾦税三期个⼈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或者在窗⼝申报个税(⼯资薪⾦)
时,提⽰“申报期内⽆该税种认定,请联系管理员”。
答复:请联系管理员将个税⼯资薪⾦的“征收代理⽅式”认定为“代扣代缴”。
⼆、纳税申报
2、问题:纳税⼈对以往属期的未申报记录进⾏补申报但⽆法申报。
答复:先联系管理员检查税种认定情况,对税种认定不存在问题的,纳税⼈可通过“⽹报系
统”的“分税种申报表”进⾏以前属期申报(⾮当期申报⽆法通过“待申报”取得应申报信息)。
3、问题:实⾏按次申报的,纳税期限多长?
答复:⽬前按次申报的纳税期限为15天,即从申报当天开始15⽇内应当缴纳。特别注意,按次
申报缴纳时间与按⽉申报的缴纳时间不同步,有可能逾期被加收滞纳⾦,或跨⽉缴纳,因此,
提醒纳税⼈申报后应及时缴纳。
4、问题:⾦税三期正式运⾏后,实⾏定期定额征收纳税⼈纳税申报有何变化?
答复:1、与税务机关签订三⽅划缴协议实⾏批扣划缴的,仍实⾏简易申报办法;
2、未与税务机关签订三⽅划缴协议的,应使⽤《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申报;
3、定额执⾏期结束后应填报《定期定额分⽉汇总申报表》。
5、问题:定期定额户如何实现超定额补税?
答复: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三上线后征收的定期定额户的税款,通过“申报错误更正”模块,调⽤“定期定额
纳税申报表”来进⾏全量更正,重新申报,实现超定额补税。
(2)如果是旧系统迁移的数据,通过“申报错误更正”模块,调⽤“通⽤申报表(税及附征税
申请退税怎么办理
费)”来进⾏全量更正,重新申报,实现超定额补税。
6、问题:定期定额纳税⼈进⾏申报时候打开定期定额申报表,或者变更时候调⽤通⽤申报表或
者定期定额申报表时,经常出现计税依据,税率或者税额有错,怎么办?
答复:对于通过“定期定额户⾃⾏申报”模块,或者“申报错误更正”模块调⽤申报表的操作⽅式,
会出现该问题,需联系管理员重新核定定额即可解决。
7、问题:纳税⼈既有⽋税,⼜有多缴税款的,如何处理?
答复:纳税⼈既有⽋税,⼜有多缴税款的,应将多缴税款先抵缴⽋税后,仍存在多缴的,可办
理退税⼿续。其中:税只能抵税,费只能抵费,社保费不参与互抵。
8、问题:由于纳税⼈资⾦不⾜,或者强制执⾏⾦额不⾜,不能同时缴纳⽋缴的税款和滞纳⾦,
要如何操作,能否先⼊库税款部分,暂不加收滞纳⾦。
答复:⾦三系统税款征收规则是税款与滞纳⾦配⽐征收(按滞纳天数计算的⽐例),⽆法先收
税款,暂不加收滞纳⾦。
9、问题:⾦三上线后要补申报营业税如何办理?答复:⾦三上线后,纳税⼈要补申报2016年
5⽉前税款属期已申报(包含零申报)的税款,通过“申报错误更正”模块办理申报;
三、企业所得税
10、问题:纳税⼈2015年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预缴后多缴纳税款,留抵下⼀年(即2016年)抵缴,系统原始数据只带出当年的已缴税款,对于上⼀年的留抵税款如何处理?
答复:申请退抵税。
11、问题: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出现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为负数现象,是否影响申报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答复:造成该原因是企业在第1季度申报时,填报的利润总额⼩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只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是准确⽆误的(请注意核对),则不影响第2季度应纳税额的计算,因为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本⽉(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按累计数(24⾏第2列)。
四:房产税、⼟地使⽤税
12、问题: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登记维护弹出“房屋应税信息(从租)中的申报租⾦所属租赁期与已存在的从租应税信息所属期交叉,不允许保存”提⽰,如何处理?
答复:当前版本的⾦三系统强制限制要求为:⼀个房产编号从租的应税信息在同⼀个租赁所属期内只能有⼀条信息,可通过“删除从租应税”删除从租信息,保留⼀条信息。
13、问题:从租房产税计税依据错误的,如何处理?
答复:⾦三系统按⽉申报从租房产税的,当⽉应申报租⾦收⼊=申报租⾦收⼊÷申报租⾦所属租赁期起⽌时间段中实际包含的⽉份数(税种鉴定为按季、半年、年的同理推算)。纳税⼈务必注意核对当期应缴房产税的信息,有错必须先修改税源信息应税明细再进⾏申报。
14、问题:房产税、⼟地使⽤税作废申报时,提⽰“应税信息已经被拆分,不能进⾏申报作
废”的,如何处理?
答复:房产税、⼟地使⽤税产⽣相应申报数据后,如在税源采集操作时,不管有⽆变更界⾯数据,只要点击应税明细信息维护中的保存,即会产⽣上述提⽰,请务必慎重操作。如果是多缴税款,请到税务窗⼝办理“申报错误更正”后,⾛退税抵税流程。
五、规费
15、问题:社保费⽹上申报后,⽆法缴费也⽆法作废操作。
答复:(1)缴费⼈反映⽹报点击缴纳,页⾯提⽰“当前纳税⼈不存在⽋税信息”,该情况⼀般为:缴费⼈已点击缴费操作⽽系统未同步到⽹报,存在费款已划缴的情形。可联系税管员通过⾦三系统“税款开票查询(社保费)”模块核实费款状态,如果费款为“已⼊库”或“已上解未⼊
库”的,待⼊库数据同步到⽹报,缴费键即更新置灰,状态将显⽰“已缴款”。
(2)如果出现“与国库通讯超时、通讯故障”等异常状态的,必须到税务机关进⾏“单笔交易处理(社保费)”或“社保费POS机银⾏端缴税凭证处理”恢复数据后,再次重新缴纳。
16、问题:纳税⼈社保缴费账户问题,造成医保、社保批扣缴费不成功
答复:请联系管理员对⽬前未扣缴成功的医(社)户进⾏扣缴账户排查,重点清理出现多个基本账户或存在建⽴过多个“三⽅协议账户”的情形,仅保留⼀个在⽤的基本账户,对仍存在多
个“三⽅协议账户”的缴费⼈仅保留⼀个有效扣款账户(多余账户需作废“三⽅协议”)。
对于“纳税⼈识别号”低于15位数的,纳税⼈要进⾏“纳税⼈识别号”变更。其中⾏政事业单位需提供新的⾏政事业单位登记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并重签“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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