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范
第一部分      概述
1.1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文字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置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性。正确完善地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
1.2标志标线设置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置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如下:
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
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置要体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置要体现在标志上。一般情况下,这样做最好。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如下列一些情况:
情况一:没有设置条件,做不到。在标志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比如,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置,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
情况二:标准已经明确了,不要求同时设置。如人行横道,设有信号灯的场所,只设标线。(路面未铺装或积雪等原因,标线设置管理有困难,只设标志。)
情况三:因为管理复杂,要通过标志标线表达相同的管理意图可能做不到,或者标志标线设得很复杂,反而影响驾驶人的理解和设置作用的发挥。如专用车道标志,标准规定是统一的,重点在于驾驶人一看就明白某种车辆的专用车道,不需要反映实际路面上的标线。
图片:机动车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标志
           
但是,国家标准GB5768-2009 1总则部分明确指出:当道路临时交通组织或维护等原因,标志和标线信息含义不一致时,应以标志传递的信息为主。这一条不属于原则三范畴。
会车让行
1.3.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基本内容
1.3.1分类:公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A)主标志
⑴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交通;
⑵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
⑶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应遵循;
⑷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
⑸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区景点方向、距离;
⑹道路作业区标志:告知道路作业区通行;
⑺告示标志:告知路外设施、安全行驶信息和其它信息;
B)辅助标志:附设在主标志下,对其进行辅助说明。
1.3.2明确标志颜的基本含义
制作标的反光膜有很多颜,标志的颜是标志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和标志的形状一起构成给道路使用者的第一感知。
⑴红: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用于禁令标志
⑵黄或荧光黄: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标志
⑶蓝:用于指示标志、一般道路指路标志
⑷绿:用于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
⑸棕:用于旅游区标志
⑹黑:用于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部分标志的边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