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 文化艺术研究 April, 2021第14卷第2期Studies in Culture & Art Vol.14 No.2
文章编号:1674-3180(2021)02-0001-14
“禹敷土”本义考辨及对大禹治水
事迹的重新认识
尹荣方
(上海海关学院 公共教学部,上海 201204)
摘要:古代典籍“大禹治水”故事中神话与历史交织。大洪水本属神话,当为一种“象”,即“混沌”的象征。所谓洪水克服、天地开辟,象征的是历法及天地秩序的确定。所以禹的治水故事伴随着他的“步天”,即对天上日月星辰的观测,以制定历法、确定分野,占卜天意等。“禹敷土”,就是对这种具有天人合一意义的天地一体看法的简明概括。“敷土”本义为“布土”,据《尔雅》,“布”本义为“祭星”,是将天上星宿与地上山川土地作对应性安排,即所谓“分野”,这涉及古人对天地的度量和星占,它与《周礼》所说“星土”意思略同。上古度量天地主要用“矩”,而“矩”“禹”古时音字皆同,说明禹的原型之一正是“矩”。禹“敷土”伴随“随山刊木”一个土一个于
等,反映的还包括上古时代的“巡守”之礼。早期的“巡守”礼主要表现为“敬授民时”以及垦荒辟地、开挖沟洫等。在这里,焚荒垦殖被误读为“治水”,其所用的工具也被误解成禹治水之乘行工具。
关键词:大禹治水;敷土;规矩;祭星;分野;四时巡守;随山刊木
中图分类号:G09 文献标识码:A
一、前人对禹“敷土”的解释
大禹治水的传说今日可谓尽人皆知,然而上古典籍多载禹“敷土”,如《书·禹贡》开首即言:“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1]191《诗·商颂·长发》:“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2]1453西周中期的青铜,在所谓《豳公盨》铭文曰:“天命禹尃土。”裘锡圭以为“尃”实“敷土”之“敷”的本字。a
禹“敷土”到底是什么意思?虽说古今学者都以“大洪水”与“敷土”为相承接之事,也就
收稿日期:2020-12-28
作者简介:尹荣方,教授,主要从事先秦文化与文学研究。
a 参见裘锡圭:《中国出土古文献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9页。尃、傅、旉、敷,属于所谓的古今字,意义相同。《尚书》敦煌唐写本及日本古写本、内野本皆作“旉”,薛居宣本作“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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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他们都是在禹治理洪水的背景下理解禹之“敷土”的,但对“敷土”的解释仍不尽一致,关于敷土之“敷”字,大别之有四种解释:
一谓“交付”。此“敷”,《史记·夏本纪》云:“禹乃遂与益、后稷奉帝命,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司马贞《索隐》云:“《大戴礼》作‘傅土’,故此纪依之。傅即付也,谓付功属役之事。”[3]51
二谓“分”。《书·禹贡》孔《传》云:“洪水泛溢,禹布治九州之土,随行山林,斩木通道。”[1]191马融也训“敷”为“分”,裴駰《史记集解》引马融曰:“敷,分也。”[3]51“分”通“别”,所以“禹敷土”或即禹治理洪水后的“别九州”。《禹贡》序:“禹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史记·河渠书》引《夏书》云:“禹抑洪水十三年,过家不入门。陆行载车,水行载舟,泥行蹈毳,山行即桥。以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3]1405三谓以“敷”为“大”。《周礼·春官·大司乐》有乐舞名“大夏”,郑玄注云:“大夏,禹乐也。禹治水傅土,言其德能大中国也。”[4]834《诗·商颂·长发》:“禹敷下土方。”郑玄《笺》云:“乃用洪水,禹敷下土,正四方,定诸夏,广大其竟界之时,始有王天下之萌兆。”[2]1453四谓“布”。此说其实出现最早,亦为古代经师所普遍认同。《山海经·海内经》云:“洪水滔天,鲧窃帝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鲧复生禹,帝乃命禹卒布
土,以定九州。”又曰:“禹鲧是始布土,均定九州。”郭璞注:“布犹敷也。《书》曰:‘禹敷土,定高山大川。’”[5]《山海经·海内经》之“布土”与《尚书》之“敷土”是一个意思,则“敷土”的本义当为“布土”。
除了以“敷”训“付”,其他训“分”训“大”之说,皆以“禹别九州”为出发点,其实大旨略同而小有区别,汉代经师大致尚知“敷”为布之古训,知“敷土”与“别九州”之内涵相通,但不知“布土”之“布”另有星祭之义,故于禹“敷土”之认识,终未能达其旨。
二、“布土”与上古的天象观测及分野确定
(一)祭星曰布
《说文》寸部:“尃,布也。从寸,甫声。”a《诗·小雅·小旻》:“旻天疾威,敷于下土。”毛《传》:“敷,布也。”郑玄《笺》:“其政教乃布于下土。”[2]737《诗》《书》等上古典籍之“敷土”,可作“布土”,或来源于《山海经》之说。那么,“布土”到底是什么意思?“布”,《尔雅·释天》:“祭星曰布。”郭璞注:“布,散祭于地。”《释文》引李巡曰:“祭星者以祭布露地,故曰布。”又引孙炎曰:“既祭,布散于地,似星布列也。”[6]祭星为什么叫“布”,郭璞等人的解释是祭星时祭品布散于地,像天空中星辰的布列。当然,上古祭星不单纯是一种祭祀仪式,它还包括对星辰的观测以确定时节等,此所以古人祭星还要立坛,《礼记·祭法》云:“幽宗,祭星也。”郑玄注云:“宗当为禜,字之误也。幽禜,亦谓星坛也,星以昏始见,禜之言营也。”b布土,是在分野的意义上,将天上的星宿与地上之山川土地作
对应性安排的概念,并非单纯的对所谓a段玉裁注云:“《汉书》,《上林赋》‘布结缕’,《史记》布作尃。徐广曰:‘尃,古布字。’按,尃训布也,非一字。”参见参考文献[13],第217页。
b参见参考文献[19],第1296页。清人郝懿行云:“祭星者,盖为坛祭之。《祭法》云:‘幽宗祭星也。’郑注:‘宗当为禜字之误也。幽亦谓星坛也。星以昏始见。禜之言营也。’布者《释文》引李巡曰:‘祭星者,以祭布露地。故曰布。’孙炎曰:‘既祭,布散于地,似星辰布列也。’《埤雅》二十引《释名》云:‘祭星曰布,布取其象之布也(今《释名》无)。’按《封禅书》有诸布、诸岩、诸逑织女属。《索隐》引《尔雅》或云:‘诸布是祭星之处。’《淮南·泛论篇》云:‘羿除天下之害而死,为宗布。’高诱注:‘羿,尧时诸侯,有功于天下,故死讬于宗布。或曰司命旁布也。’按司命是星名,祭星之布义,或本此。”参见郝懿行:《尔雅义疏》中四,北京中国书店1982年据咸丰六年刻本影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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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之地的划分,《书·大禹谟》中所谓的“地平天成”就是这个意思。其前提是对天象的观测与历法的制定。
尧、舜、禹时代所谓的大洪水,以及所谓的治水、“凿龙门,辟伊阙”等,皆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一点很多学者已经指出,这里不必赘述。洪水是混沌的象征,禹治水的真意,首先乃是指他的规天划地,也就是通过对日月星辰(包括二十八宿在银河的位置)的观测,制定历法,同时将天上的星辰与地上的区域
作对应性的划分,形成所谓的分野。[7]这些工作的完成就意味着“地平天成”,天地的次序建立起来了,意味着混沌(大水)之被克服。
(二)“布土”与“保章氏”之“星土”
布土,古代典籍亦谓之“星土”,《周礼·春官·保章氏》谈到“保章氏”之职守:“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郑玄注:
星土,星所主土也。封犹界也。郑司农说星土以《春秋传》曰:“参为晋星”、“商主大火”,《国语》曰“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野”之属是也。玄谓大界则曰九州,州中诸国中之封域,于星亦有分焉。其书亡矣。《堪舆》虽有郡国所入度,非古数也。今其存可言者,十二次之分也。星纪,吴越也;玄枵,齐也;陬訾,卫也;降娄,鲁也;大梁,赵也;实沈,晋也;
鹑首,秦也;鹑,周也;鹑尾,楚也;寿星,郑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此分野之妖祥,主用客星彗孛之气为象。[4]1020
古代很早就有分野之说,不仅《左传》《国语》有明确记载。表面看这种记载只限于少数星辰与地上区域的对应,如“参为晋星”“商主大火”等,但可以说明古代的分野说一定还涉及其他星辰与区域,所以郑玄认为九州州中诸国皆有分星,只是“其书亡矣”,这是非常可惜的,差可告慰的是,十二次之分野尚存在。
关于禹治水关乎对天地的测量等(这种测量建立在对日月星辰运行的观测的基础上),在早期文献《诗·商颂·长发》中其实说得很清楚:“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外大国是疆,幅陨既长。”郑玄《笺》云:“禹敷下土,正四方。”《毛传》:“诸夏为外,幅,广也;陨,谓均也。”[2]1453大意是说禹正四方,定诸夏,扩大了疆界。然《管子·七法》云:“犹立朝夕于运均之上。”尹知章注:“均,陶者之轮也。立朝夕,所以正东西也。”[8]107是“均”即“轮”也。《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天下土地之图,周知九州之地域广轮之数。”贾公彦《疏》引马融注:“东西为广,南北为轮。”[4]334然则“幅陨”两字,指东、西、南、北四方也,则此两句意为:“内外疆界既定,四方(极)既正”。此地之“长”,当训为“正”也。a则“禹敷下土,正四方”之后所说的“外大国是疆,幅陨既长”,说的乃是“禹敷土”后,完成了对天地的测量。《山海经·海外东经》的具体表述为:“帝命竖亥步,自东极至于西极,五亿十选(万)九千八百步。竖亥右手把算,左手指青丘北。一曰禹令竖亥。一曰五亿十万九千八百步。”[9]可见这种对“天地”的测量是何等古老。
又《后汉书·郡国志》刘昭注:“《山海经》称禹使大章步自东极,至于西垂,二亿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一步。又使竖亥步(自)南极,北尽于北垂,二亿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四海之内,则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10]3387《淮南子·地形训》所记略同。禹或“帝”之使竖亥和大章的“步”,是推步、测量之意。[10]3387这种推步、测量,首先建立在立表测影的基
a 《尔雅·释诂》:“正、伯,长也。”《诗·曹风·鸤鸠》:“正是四国。”毛《传》:“正,长也。”《小雅·斯
干》:“哙哙其正。”毛《传》:“正,长也。”《国语·楚语上》:“天子之贵也,唯其以公侯为官正。”韦昭注:“正,长。”皆其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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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还要运用规、矩(主要是矩)等测量工具,《淮南子·本经训》云:“天地之大,可以矩表识也。”高诱注:“矩,度也。表,影表。识,知也。”[11]关于用“矩表”测量天地,《周髀算经》卷上对此有详细的说明:
请问用矩之道?商高曰:数之法出于圆方,圆出于方,方出于矩,矩出于九九八十一,故折矩以为勾广三股修四径隅五。既方其外半之一矩环而共盘,得成三四五。两矩共长二十有五,是谓积矩,故禹之所以治天下者,此数之所生也。平矩以正绳,偃矩以望高,覆矩以测深,卧矩以知远,环矩以为圆,合矩以为方。方属地,圆属天,天圆地方。方数为典,以方出圆,笠以写天。天青黑,地黄赤,天数之为笠也,青黑为表,丹黄为里,以象天地之位。是故知地者智,知天者圣。智出于勾,勾出于矩。夫矩之于数,其裁制万物,惟所为耳。[12]8
二十八星宿也是人们观测的对象,《周髀算经》卷上又曰:
立二十八宿以周天历度之法,术曰:倍正南方,以正勾定之,即平地径二十一步,周六十三步,令其平
矩以水正,则位径一百二十一尺七寸五分,因而三之,为三百六十五尺四分尺之一,以应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12]2
可见,禹的“平治水土”,是用规矩测度天地,《周髀算经》详言步数与度数之换算,犹存古法。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说到“立二十八宿以周天历度之法”,说明二十八星宿在人们观测天象制定历法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这与《书·尧典》的观察四仲中星以确定一年的季节同一机杼。
用矩不仅可以测方,亦可用来测圆。关键是古人终于进步到用圭表、矩等仪器测量天地,制定适合天时的历法,使天地的运行变得更易理解,也使得人们的生产活动变得更为有效,相应的他们的生活品质也会得到提升。在这些仪器发明之初,它们的奇异功能以及使用它们从事测天等活动的人,在人们心目中一定是非常了不起的对象和了不起的人,于是就会出现神化这些仪器和人的现象,所谓“治水”的圣人大禹,其原型之一大约就包括“矩”这样的仪器。
(三)“禹”与“矩”的通用
有迹象表明,“禹”字与“矩”字在上古或是一字,两字可互用。《周礼·考工记·轮人》:“是故规之以眂其圆也,萭之以眂其匡也。”郑玄注云:“故书萭作禹。”[4]1547又引郑司农云:“读为萭,书或作矩。”a是以禹字与矩字确可互用。《说文》工部“矩”作“巨”云:“规巨也。从工,象手持之。”又作“榘”,《说文》:“巨或从木矢。矢者,其中正也。”[13]357《说文》矢部:“短,有所长短,以矢为正。从矢豆
声。”[13]401矢也作为丈量的工具使用。
字之义系乎声,禹、矩古音同,原有矩义,然则“禹”治水的内蕴,或是古人用“矩”这种工具规天划地(治水)之讹传,这种规天划地,是建立在盖天说天圆地方基础上的。
明乎此,则可以知道禹的所谓治水,同于《书·尧典》所谓的“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孔《传》曰:“星,四方中星;辰,日月所会。历象其分节,敬记天时,以授人也。”b上古时代是头等大事,观天测天,绝非人人可为,原本是“王官之学”,上古时代,从事这类活动、掌握这类知识的
a 关于郑司农云“读为萭”,阮元校云:“‘云’下当脱‘禹’字。” 参见参考文献[4],第1564页。
b 《尧典》孔《传》以此句说(尧)观测日月星辰之运行,从而确定季节、制定历法以授人,大体不错,但似不够全面。金景芳、吕绍纲云:“王安石说:‘历者步其数,象者占其象。’(盛百二《尚书释天》引)要言不烦,最为的当。其实历就是计算亦即推步,察就是察看亦即观象,‘历象’的对象必是‘日月星辰’,‘日月星辰’有必要‘历象’。”(参见《尚书〈虞夏书〉新解》,辽宁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27页)古代圣人观测天上的日月星辰,的确既为制历,又为星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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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往往被称为“圣人”。圣人懂得天地、天人之间所蕴藏的很多秘密。除了制历,卜问、探求天意,肯定
是彼时统治者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项,由于这种知识的过分深奥与专业,在传承的过程中渐渐走样,衍变成了世俗意义上的所谓治水,治水之类的传说流传于世后,又产生了很多变异。是不是这类传说的真实意蕴将永远被掩盖,不得而知了呢?未必,幸好古代文献尚保留了这类传说的一些原始材料,虽然对这些原始材料的解读充满了曲解、误读,但我们今天仍有可能通过这些材料还原历史原貌,至少是还原部分原貌。
(四)禹与“巫”
上古“知天者”,大约称“巫”或“史”,如殷代大巫“巫咸”就是有名的上古“传天数”者。“巫”“史”为上古观测天象、制定历法之“圣人”,可以通天达地。见诸文字的构造,甲骨文和金文的“巫”字,是由两把矩尺交合而成。矩尺的矩字写作“工”。矩尺是测量天地的工具,使用这种工具的人便是通晓天地的“圣人”。汉代的画像石,常见伏羲、女娲执矩(或一执矩、一执规),就是为了说明他们具有通天知地的神性。有意思的是,上古的“巫”,主体似是“工”字,《说文》巫部:“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袖舞形,与工同义。古者巫咸初作巫。”而《说文》工部:“巧饰也。象人有规矩,与巫同意。凡工之属皆从工。古文工从彡。”段玉裁注:“工有规矩,而彡象其善饰。巫事无形,亦有规矩,而象其两袖,故曰同意。”[13]356大禹在上古被认为关乎“巫”,古代有“禹步”之说,《太平御览》卷八二引《尸子》:“禹于是疏河决江,十年不窥其家。生偏枯之病,步不相过,人曰禹步。”
《史记·夏本纪》说禹:“声为律,身为度。”司马贞《索隐》云:“今巫犹称‘禹步’。”[3]51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中也有“禹步三”的记载:“行到邦门困(阃),禹步三,勉一步,呼:皋,敢告曰:某行无咎,先为禹除道。”[14]而马王堆汉墓帛书有《五十二病方》,多记用“禹步三”行巫术治病。[15]大禹为“巫”及所谓“禹步”的古代记载,其所蕴涵的无疑当是“禹”关乎“天事”“天数”的远古信息。a
三、禹“随山刊木”与上古圣王的“巡守”礼制
(一)禹“随山刊木”之“随”训“行”,指巡行
《书·禹贡》说禹“随山刊木”,《史记·夏本纪》作“行山表木”。是司马迁释“随”为“行”。《禹贡》孔《传》云:“洪水泛溢,禹分布治九州之土。随行山林,斩木通道。”[1]191《淮南子·修务训》作“随山刊木,平治水土,定千八百国”。高诱注:“随,循也。”[16]《广雅·释诂》:“随,行也。”循、行义同,通巡,故《大戴礼记·五帝德》说禹“巡九州,通九道,陂九泽”[17]729。
清人于鬯以为“随山”之“随”当读为“堕”:
随盖读为堕。《管子·白心篇》:“其事也不随。”王念孙《读书杂志》云:“随当为堕。”
《荀子·王制篇》:“非存亡安危之所堕也。”俞荫甫太史《诸子平议》云:“堕当读为随。”
足见二字之通用……然则堕山即凿山之谓矣。堕山与刊木对文。《传》解为随行九州之山。其误实承《史记》史公于《夏纪》以行字代随字。然诚行山,何不直云行山而曰随山。行山而曰随
a战国秦汉之际,以禹为名号,进行巫术活动的甚多,如方士用的所谓 “禹符”“禹跷符”等,就是用禹的名义来厌服鬼魅的符箓。王晖以为,这是因为禹在平水土的过程中“主名山川”,后人于是认为禹具有知晓万事万物的神力,这种现象就是“语言巫术”。参见王晖:《古史传说时代新探》第七章,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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