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
甲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 (职位)。
二、试用时间为2个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的薪资为 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可随时终止试用,转为正式员工。
三、乙方的转正薪资为底薪 元/月。(在职期间的薪资调整依据个人工作表现及岗位考核达标情况决定;提成根据各部门的具体规定给付)。
四、乙方的薪资由甲方在每月的5日发放(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则做顺延或提前发放)。
五、乙方在职期间,如工作成绩突出,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
六、乙方在职期间,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出勤记录及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七、乙方在职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工作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合理调整。健康证办理
八、乙方在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九、在职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协议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商洽、办理工作交接及薪资发放等事宜。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正式离职,否则,将依照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出相应处理。
十、乙方任职期间,如违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规定,公司有权据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罚。
十一、乙方在职期间,如甲方有正当理由认为乙方不能继续在公司任职(发现乙方违犯国家法律、有意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规定、严重失职、出现重大失误、执行工作指令消极、弄虚
作假、泄露公司机密......),可随时终止此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损失的追究,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乙方在任职协议执行期间擅自离职,未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除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薪资及留存薪资作为违约金处理。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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