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12.10
∙【字 号】青政办〔2021〕93号
∙【施行日期】2021.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通知
青政办〔2021〕9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一件事一次办”办理事项。在民和县实施“一件事”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省政府审改办梳理形成了《青海省非市场主体注册类“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第一批,共19项)》和《青海省市场主体注册类“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第一批,共22项)》。各级政务服务监管部门要对照事项清单,将“一件事一次办”涉及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要素进行优化整合,制定清晰明了、通俗易懂的办事指南,并及时公布。同时,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围绕市场监管、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梳理办事频率高、众获得感强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一次办”。
>健康证办理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