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位毕业的研究生需在研究院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答辩申请确认,做确认前需完成六大模块的审核,完成日期在4月15日前。六大模块包括课程学习审核、读书报告审核、开题报告审核、科研成果审核、预答辩审核、奖惩审核。课程学习审核、预答辩审核和奖惩审核学生不需自行操作,另外3大模块的审核学生需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已经完成的读书报告、开题报告、已经符合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科研成果(此科研成果的录入必须进入我的学位申请-→我的科研成果→论文登录)先系统录入后,再带科研成果的原稿或录用证明原件(如是SCI的附检索页)的纸质材料到教育科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科研成果的原稿返还学生,复印件在做确认时附在答辩申请报告上交研究生科。
2.如科研成果未达授予学位要求,在科研成果已经投稿的情况下,可下载《浙江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特批申请表》,表后附上投稿的接收邮件(接收件需导师签字确认),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后交研究生科(此手续须在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1月15日前完成),逾期不侯。由研究生科统一签字并交校学位办办理特批手续。
3. 学院研究生科对六大模块通过审核后,学生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校内外)——我的学位申请—
—信息录入栏上传学位论文,并由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通过;填写完整论文答辩相关信息录入和学位上报相关信息录入(此信息必填、英文名一定要按提示录入:姓大写用逗号隔开,名字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小写;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填“否”)。完成信息录入后从文书打印栏打印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此材料在答辩结束后上交)、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意见书一式六份、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一份。研究生必须在4月25日、7月份、10月25日、1月份(假期需提前至放假前3天)到学院进行确认,超过截至日期做确认,系统将自动延期至下次授予学位和毕业时间。确认时带上以下5份材料:A:答辩申请报告(需附上已经审核过的科研成果复印件和检束页) B:博士学位论文6份(必须双面打印) C: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书6份D:1750元人民币E: 学位上报相关信息打印页。学院完成确认后,邮寄学位论文到各位专家单位。
4.评阅专家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返回后由学院录入系统,评阅结果学生可从系统中自行查看,五位评阅专家的意见返回后,研究生科确认是否允许答辩。在导师指导下安排答辩,答辩前需到教育科取回论文评阅意见书,同时领取5份答辩聘书及5份答辩表决票,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学位论文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答辩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打印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在院范围内张贴海报,答辩用教室到院办登记确认。答辩委员会的邀请
函要求在答辩前二周送达(一份论文附一份答辩聘书)。答辩委员会成员要求(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一般应有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4人,外校或外系、外专业相关学科的专家不少于2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担任,申请人指导教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如果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只能有1人参加答辩委员会。非隐名学位论文评阅人与答辩委员之间只能重复1人)
5.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当天,论文答辩秘书(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教师登录(校内外)—帐号(17ms01)密码(17)将论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和表决结果录入系统,答辩秘书必须注意答辩委员会签字页博士学位申请书与硕士学位申请书有区别。
6. 答辩结束后向学院研究生科提交所有申请学位材料,到教育科打印《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汇总表》,必须先由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研究生科审核通过才能打印此表,并用A3纸复印一式17份。
5.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当天,论文答辩秘书(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教师登录(校内外)—帐号(17ms01)密码(17)将论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和表决结果录入系统,答辩秘书必须注意答辩委员会签字页博士学位申请书与硕士学位申请书有区别。
6. 答辩结束后向学院研究生科提交所有申请学位材料,到教育科打印《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汇总表》,必须先由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研究生科审核通过才能打印此表,并用A3纸复印一式17份。
上交材料中学位申请书上的成绩管理部门核对意见上交后由教育科统一填写,导师对论文的评语及基层党组织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品质的评语(由德育导师或党支部书记)填写;学位
申请材料需装入文件袋,写上学号姓名,上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包括
(1)拟授予博士士学位人员汇总表 原稿存档(A3纸复印一式17份 申请特批的学生不用)
(1)拟授予博士士学位人员汇总表 原稿存档(A3纸复印一式17份 申请特批的学生不用)
(2)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
(3) 论文隐名评阅意见书(根据评阅人人数);
(4) 答辩表决票(根据答辩委员人数);
(5) 答辩记录表(一份);
(6)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授权书(各一份);
(7) 成果归属承诺书(一份存研究生科,一份存导师);
(8) ,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搞申请表(一份);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经重新评阅者须上交)、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学术观点分歧申诉表(有需要者上交)
(3) 论文隐名评阅意见书(根据评阅人人数);
(4) 答辩表决票(根据答辩委员人数);
(5) 答辩记录表(一份);
(6)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授权书(各一份);
(7) 成果归属承诺书(一份存研究生科,一份存导师);
(8) ,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搞申请表(一份);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经重新评阅者须上交)、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学术观点分歧申诉表(有需要者上交)
以上表格必须从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文书打印栏中打印,系统中没有的表格到学院的研究生科表格下载栏下载
7. 学科学位委员会在每年的3月、6月、9毕业论文答辩流程月、12月下旬讨论审议学位授予事宜,并将审议结
果提交学部学位委员会审核。所以所有的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当月的10前完成,未能在举行学科学位委员会会议的当月10日前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学位申请转入下一次学位
8. 申请特批的学生,在毕业后三年的有效期内,当科研成果达到授予学位要求并正式发表后,才能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时间:需在学院学科委员会授予讨论的3月、6月、9月、12月的1-5日与研究生科联系,逾期无效。研究生科到学校申请学生恢复学号后,学生将科研成果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我的学位申请-→我的科研成果→论文登录处录入,并向学院研究生科提交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
9.离校单办理 毕业当月的25日前后可以办理离校手续。进入浙大通行证系统,按离校单上要求内容一一办理,离校单上的前11项内容全部通过后研究生教育科的审核就自动通过无需到研究生科办理,所有的离校手续办妥方可打印离校单,在离校单上签上本人姓名。其中学位论文最终版上传需导师审核通过,图书馆的审核需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并交纸质学位论文1本,学院资料室的审核需提交5份纸质博士论文。 党员还需去组织人事科开具介绍信。
特别提醒:领取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时必须凭学生证和离校单
研究生科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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