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的答辩规范要求
毕业论文的答辩规范要求
一、本科毕业论文的目的和要求
毕业论文答辩流程 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是学生学习的重要实践性环节,其过程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是学生学习深化和升华的过程和学生专业能力的综合训练过程。是学生学习、研究和实践成果的全面总结;是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和学生毕业、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毕业论文要求学生能够综合运用已学过的理论知识、基本技能来解决本专业的实际问题。
为确保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各院、系要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开发学生的创造力。
二、本科毕业论文的特点
1.理论性
它是指在研究客观事物时,不是停留在具体的现象上、外表上,而是要透过现象、外表出事物的本质,揭示事物的规律。
2.科学性
内容的科学性:研究成果能经得起实践检验。
方法的科学性: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不能以主观随意性代替科学研究。
结构上的科学性:逻辑性强,层次分明,说理清楚。
表达上的科学性:观点的前后一致,论据要有说服力。
格式规范化
3、独创性
学位论文是科学研究成果的文字表述,学位论文中应体现出作者独特的见解或对未知领域探讨后得出的结论,也就是说论文中一定要有自己的'东西。
4、鲜明性
观点明确,态度鲜明,同意什么,不同意什么应该表达清楚。 中心论点要明确,论述有理有据,分析有一定的深度。
1、本科毕业论文由具有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有一定科研工作背景与经验的教师指导。
2、每位讲师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至少指导3至6名学生的毕业论文,;每位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指导5至8名学生的毕业论文;每位教授指导7至10名学生的毕业论文。各院、系必要时可以安排助教协助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称为主导师,协助指导的教师称为副导师。每位教授只能带2名副导师,每位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只能带1名副导师,每位副导师协助指导论文不超过4人。主导师主要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开题、确定论文题目、提供论文主要参考文献、指导学生研究的思路和重点、审定初稿的论文框架、审定学生毕业论文终稿并给出具体评价、组织论文答辩。副导师在学生撰写论文过程中给予具体指
导,审定学生毕业论文初稿及第二稿,并提出语言、文字方面的修改意见。工作责任心强的专任教师和优秀的外籍教师也可以担任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指导的论文要与本人专业或研究方向相接近。
4、指导教师要与学生保持经常联系,加强过程指导,认真填写论文指导手册中要求填写的表格。
5、指导教师应坚持因材施教原则,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在坚持科学精神和学术规范方面,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6、指导教师在开题报告前至少要详细听取一次每位被指导学生关于论文题目和撰写论文的设想。
7、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根据论文需要查阅中外文文献资料。
8、指导教师应在选题和写作的步骤和方法上指导学生,即确定主题——设计写作提纲——初稿写作——最后定稿,以确保学生自己按步骤展开思路,顺利完成论文的撰写。
9、指导教师应及时帮助学生解决撰写论文中遇到的问题。每位指导教师应为学生至少提供两次直接讨论论文的机会,并对论文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10、 指导教师应注意了解学生论文的进展情况,定期检查督促,防止放任自流。
11、指导教师应认真审阅论文,根据要求认真填写相关院、系制定的《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手册》中的表格,内容包括: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的意见,指导教师对论文初稿的意见,指导教师中期指导意见,指导教师对论文终稿的意见和评语,指导教师对论文终稿的成绩评定等。
12、指导教师应在论文指导工作一开始就随论文工作进展填写《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手册》中的相关表格,体现指导过程。
13、《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手册》中的表格应用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整洁。
14、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的答辩准备工作。
四、对学生的要求
1、按照院、系规定,主动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联系,在教师指导下完成选题和论文撰写。
2、进行文献资料的收集,开展调研活动。
3、在院、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手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论文大纲、文献综述。
4、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修改论文。
5、在规定期限内向指导教师提交论文以及论文所依据的主要文献资料的阅读综述表。
6、按时按要求参加院、系组织的论文答辩。
五、 论文写作过程
学位论文写作包括五个阶段:选题阶段、研究阶段(撰写大纲、资料查询)、撰写阶段、修改阶段、规范化阶段
(一)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题目的选择,要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严格坚持选题原则:(1)坚持与所学专
业紧密结合;(2)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3) 坚持与自身感兴趣的专业课程及资料占有量相结合; (4)坚持与自身的能力水平相结合。(5)对所研究的题目有一定的创新性。
2、论文选题大体可分三种类型: 生产实际问题;科研问题;与教学相关的自拟题。
3、论文题目原则上当年不重复,无忧一人一题,大标题相同副标题不同的同样有效。每三年论文题目要求更新30%左右。
4、各院、系要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制定《选题指南》,采取指导教师和学生自己命题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教师命题不少于总题目的20%。学生论文题目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5、具备毕业论文撰写资格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末之前将论文题目确定,并准备好论文题目、提纲、提要、参考书目和文献综述,报院、系 “论文指导小组”审批。
(二)毕业论文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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