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建筑评价标准
修订汇总
2023年2月27日
《绿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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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标准》条文 | 修订 | ||||||||||||||||||||||||||||||||
2 术语 | 2 术语 | ||||||||||||||||||||||||||||||||
2.0.3 全装修 decorated 在交付前,住宅建筑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 | 2.0.3 全装修 decorated 在交付前,住宅建筑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装、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装、粉刷完成,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 | ||||||||||||||||||||||||||||||||
2.0.6 建筑电力交互 grid-interaction of building 应用信息通信技术,使建筑与电网进行用电信息交互,实现供电与用电双向调节的建筑用能管理技术,一般由产能装置、储能设施、调节装置以及用电设备构成。 | |||||||||||||||||||||||||||||||||
3 基本规定 | 3 基本规定 | ||||||||||||||||||||||||||||||||
3.1 一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
3.1.5 申请绿金融服务的建筑项目,应对节能措施、节水措施、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等进行计算和说明,并应形成专项报告。 | 3.1.5绿建筑项目应在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绿建筑设计专篇,交付时应提供绿建筑使用说明书。 | ||||||||||||||||||||||||||||||||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 删除评价||||||||||||||||||||||||||||||||
3.2.7当满足全部控制项要求时,绿建筑等级应为基本级。 | 3.2.7当满足除星级绿建筑规定之外的全部控制项要求时,绿建筑等级应为基本级。 | ||||||||||||||||||||||||||||||||
3.2.8 绿建筑星级等级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的绿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全部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评分项满分值的30%; 2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的绿建筑均应进行全装修,全装修工程质量、选用材料及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当总得分分别达到60分、70分、85分且应满足表3.2.8的要求时,绿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表3.2.8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建筑的技术要求
注: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基准、严寒和寒冷地区住宅建筑外窗传热系数降低基准均为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3 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包括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可吸入颗粒物等,其浓度降低基准为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的有关要求。 | 3.2.8 绿建筑星级等级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的绿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全部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评分项满分值的30%; 2 当总得分分别达到60分、70分、85分时,绿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 ||||||||||||||||||||||||||||||||
4 安全耐久 | 4 安全耐久 | ||||||||||||||||||||||||||||||||
4.2 评分项 | 4.2 评分项 | ||||||||||||||||||||||||||||||||
4.2.8提高建筑结构材料的耐久性,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按100年进行耐久性设计,得10分。 2采用耐久性能好的建筑结构材料,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得10分: 1)对于混凝土构件,提高钢筋保护层厚度或采用高耐久混凝土; 2)对于钢构件,采用耐候结构钢及耐候型防腐涂料; 3)对于木构件,采用防腐木材、耐久木材或耐久木制品。 | 4.2.8提高建筑结构材料的耐久性,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按100年进行耐久性设计,得10分。 2采用耐久性能好的建筑结构材料,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得10分: 1)对于混凝土构件,提高钢筋保护层厚度或采用高耐久混凝土; 2)对于钢构件,采用耐候结构钢或耐候型防腐涂料; 3)对于木构件,采用防腐木材、耐久木材或耐久木制品。 | ||||||||||||||||||||||||||||||||
5 健康舒适 | 5 健康舒适 | ||||||||||||||||||||||||||||||||
5.1 控制项 | 5.1 控制项 | ||||||||||||||||||||||||||||||||
5.1.1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的有关规定。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 | 5.1.1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的有关规定。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一星级绿建筑室内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PM2.5等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应比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规定限值降低10%,二星级、三星级绿建筑应降低20%。 | ||||||||||||||||||||||||||||||||
5.1.4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和隔声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的低限要求; 2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的低限要求。 | 5.1.4 建筑声环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规划布局和建筑平面应进行声环境设计; 2 应给出各类主要建筑构件的构造做法和隔声性能设计指标。 | ||||||||||||||||||||||||||||||||
5.1.5建筑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 2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 20145规定的无危险类照明产品; 3选用LED照明产品的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1的规定。 | 5.1.5建筑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 20145规定的无危险类照明产品; 2人员长期工作的房间或场所采用的照明光源和灯具,其频闪效应可视度(SVM)不应大于1.3。 | ||||||||||||||||||||||||||||||||
5.1.7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 2供暖建筑的屋面、外墙内部不应产生冷凝; 3屋顶和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要求。 | 5.1.7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 2供暖建筑的屋面、外墙内部不应产生冷凝。 | ||||||||||||||||||||||||||||||||
5.2 评分项 | 5.2 评分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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