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中选科规则表
    深圳高中的选科规则表,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公平、面向未来的选科环境,为学生搭建一个符合他们实际需求的选课结构,为学生创造一个值得信赖的发展空间。
    一、基本原则
    (一)规范学生选科,把控好学习质量。每位学生每学年最多可选修四门学科,其中必须有一门主要必修课程,并限定每门学科的数量,以保证质量;
    (二)确保学习方式的多样性。允许学生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特化的专业课程,以提升自身的能力;
    (三)分配学科课时及成绩细分。规定学生可以在每学期选择两门主修课程和一门辅修课程,每学年学习总课时不少于90课时,以促进学生知识全面性和深化程度;
    (四)兼顾学生体质健康及心理状态。根据学生的体质健康及心理状态,科学合理地确定学生的学习课程,兼顾学生的学习及身心发展需求;
    二、考核办法
    (一)考试方式分为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年级考试。
    (二)根据学科不同,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分别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口试、实验、练习等。
    (三)在年级考试中,每学期考试科目不少于6门,其中包含了一门语文、一门数学、一门英语、一门政治、一门历史和一门地理,在此基础之上可以适当扩展,以更好地反映学生的水平。
规则门    三、修读要求
    (一)每学年的学习总课时不少于90课时,其中每门学科的具体要求如下:
    语文:36课时,包括实验课、课外延伸课和工作坊等;
    数学:24课时,包括练习课、实验课、课程讲解等;
    英语:24课时,包括口语课、听力课、阅读课和写作课等;
    政治:12课时,包括课内讲解、专题讨论、活动实践等;
    历史:12课时,包括了史料探讨、地方史研究、考古实践等;
    地理:12课时,包括实地考察、地形测量、数据分析等。
    (二)每门学科的考核形式可以分为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年级考试。
    (三)综合评价根据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年级考试各项成绩综合评定,依据《深圳高中学生评价办法》中的等级划分方式来确定学生总体表现水平。
    四、选科指导
    (一)学生应仔细阅读深圳高中课程表,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方向,合理选择学科;
    (二)如果学生选择某门学科,应衡量自身的时间管理能力和学习能力,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三)若学生出现学习不足,则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补救措施,调整学习力度;
    (四)学生应在选科时结合自身学习情况,注意保护自身体质及心理状态,科学合理地调节学习压力。
    深圳高中施行的《深圳高中选科规则表》,确保了学生在自由选修的同时,充分照顾学生身体健康及心理状态,更充分地发挥学生的潜力,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