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媒体高度关注的“消费返利市场”可谓乱象丛生:一方面,不断爆出“消费返利”公司的巨额,如:21世纪经济报6月1日报道《福建返利网崩盘 涉及23省市》;温州中国百业联盟返利网老总及公司高管携带资金出逃,加盟会员倾家荡产;巨鑫联盈7年空壳骗10亿资金涉嫌网络传销,等等。另一方面,新生的“消费返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的爆增,据有关数据,仅今年新增“消费返利”企业就占一半以上。究其根源,是因为“消费返利模式”隐藏着极强的“吸钱”机制,“消费返利”成了赤裸裸的“投资返利”,公司、代理商、加盟商、消费会员之间演绎着尔虞我诈、巧取豪夺的“金钱分配”游戏。“消费返利”犹如一只戴着天使面具的恶魔,普天众生还没来得及认清它的真实面目,已有成千上万的平民百姓、劳苦大众被搜刮得遍体鳞伤、血本无归。如何斩断“消费返利”的害世魔根,恢复“消费返利”的天使本质,本文对“消费返利”类型特征、“网络式消费返利”的风险隐患及规范建议,简述如下:
一、“消费返利”的类型和特征
返利网是如何返利的(一)基本概念
构成“消费返利”的法律关系要素主要有:1、主体,是指提供商品、服务的经营者和接受商品、服务的消费者;2、客体,是指发生消费返利的商品、服务、钱物和承诺等;3、内容,是指经营者返还给消费者部分商品、服务、钱物、承诺等的方式、方法和过程。根据以上要素,“消费返利”概念可表述为:经营者为了有利于商品销售或提供服务,以商品、服务、礼物或承诺等形式刺激商品购买或服务消费,消费者根据经营者让利条件、方式方法,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消费的基础上接受经营者返的商业行为。
(二)消费返利类型和特征
1、主要类型
(1)折让。这是一种最直接、最普遍的“返利”形式。即: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额基础上,直接减下部分金额或折扣形式给予让利,消费者按让利后的金额支付即可获得所需的商品或服务。折让是一种一次性的让利行为,与上一次消费或后一次消费者没有任何关系。
(2)卖送。即:商品或服务提供者为了能够刺激消费者购买、消费,给予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赠送商品或礼物的行为。卖送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如:“卖一送一”,既可理解
为卖一件商品送一件商品,也可以理解为卖一件商品送一件礼品;“卖三送一,卖五送二”,消费越多,送的比例越高等等。
(3)减让。这是商场促销使用较多的一种形式。即:商品或服务提供者,事先设定满足减让的条件,根据消费额度予以减让。如:“满300减80” ,消费额度达到300元,就减让80元,支付220元即可获得300元的消费值,依次类推,消费越多,减让越多,消费不足300元则不予减让;
(4)赠券。这也是商场促销使用较多的一种形式。即:经营者事先设定满足赠券的条件,根据消费额度予以赠券,消费者获得的“赠券”可以在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中有条件的选择消费,并用“赠券”抵付现金。如:“消费满200元送100元券”,消费额度满200元时,获得一张面值100元的购物券,再消费时,100元的购物券可抵100元现金付款。
(5)增值服务。一般为成本较低、利润率较高的行业喜欢采用的促销形式。即:经营者按消费额度额外赠送一定额度的服务。如:通信部门常采用的“充现金100元送100元话费”,相当于使用通信的单价下降了一半;美容业常采用消费5000元送免费美容服务10次,相当于每次美容服务的单价下降。
(6)积分返利。经营规模较大经营者喜欢采用的激励形式。即:经营者制订积分规则,把所有消费对象都视为消费会员,按消费额度大小,把每次消费折算为积分纪录在该会员“账户号”上,定期或按积分量给予一定价值的礼品赠送或抵换现金价值再次消费。如:商场每年度进行一次按会员积分量的多少赠送礼品;航空、铁路按乘客积分赠送机(车)票;通信公司按每300个积分兑换10元现金进行充值。
(7)网络式消费返利。当前非常火爆且频频曝光的返利模式,暂且称为“网络式消费返利。即:借助互联网络服务平台,建立一个比较健全的返利网络,设一定消费额额度为一个返利权,经营者按前一天的经营额提取一定比例以积分形式平均分给每个返利积分权,积分可以换取现金,最高获得消费额同等值的返利,因每天经营额与返利权动态变化,所以,既不确定每天返利的多少,也不确定获得满额返利的时间,直至满额返利或经营者歇业、破产、解散、注销等为止。
2、返利特征表现
归纳以上返利类型,其主要特征表现如下表:
类型 表现 特征 | 折让、 | 卖送 | 减让 | 赠券 | 增值服务 | 积分返利 | 网络式 消费返 利 |
是否直接提供商品、服务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参与返利的法律主体 | 2个 | 2个 | 2个 | 2个 | 2个 | 2-3个 | 4个以上 |
是否属第三方参与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不确定 | 有 |
返利额是否确定 | 确定 | 确定 | 确定 | 确定 | 确定 | 不确定 | 不确定 |
返利是否一次性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返利额与商品或服务利润率关系 | 直接相关 | 直接相关 | 直接相关 | 直接相关 | 直接相关 | 无直接关系 | 无关系 |
返利时限 | 即时 | 即时 | 即时 | 即时、有限 | 即时、有限 | 不确定 | 不确定 |
返利能否兑换现金 | 不能 | 不能 | 不能 | 不能 | 不能 | 不能 | 能 |
有否价外加价行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有 |
返利资金的构成 | 价内利润 | 价内利润 | 价内利润 | 价内利润 | 价内利润 | 企业利润内 | 价外部分 |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折让、卖送、减让、赠券、增值服务等消费返利行为,主要特征表现基本相同,返利程序简单,经营者与消费者关系直接,其行为涉及的各种关系,一般来说都是可以预见的和可控制的范围内,相对来说,风险度较低,安全性较高。但积分返利和网络式消费返利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其行为涉及的各种关系更为复杂,存在着许多不可预见和不可控的因素,隐藏着巨大风险和安全隐患。网络式消费返利又包含了积分返利基本内容,为突出重点起见,本文仅对网络式消费返利的风险安全隐患进行分析。
二、网络式消费返利的风险隐患
(一)网络式消费返利的基本内容
当前红遍全国各地以及频频被爆巨额的众多返利模式,基本上具备了网络式消费返利的各项特征表现,因极具“聚金”功能而被众多企业极力推崇。为了简便直观和更具说服力,以较为普遍性和代表性的“万家购物消费返利模式”为例,其“积分计划”表述如下:“我们每天最少拨出前一天营业额的10%作为积分基数给累积消费满500的会员均分,直至最高累积分满500为止;每一个积分折抵RMB1元,可以‘本公司购物网’上商城或百业联盟诚信、信用商家消费使用;每积累消费满500元即可获得一个积分权,1000即有两个积分权,依此类推,多买多
积,每个积分权可累计最记积满500为止;消费积分是本公司购物单方面额外赠予行为,我们不保证每天可分多少积分,多少时间内积满,我们只确保拨出消费会员前一天消费额的10%作为基数给予消费满500元的会员平分,直至分满500积分为止。”
既没有承诺,也没有强加,说得多轻松、多漂亮!事实上又如何呢?
(二)获得积分满额返利,需要多少时间?
1、按静态发展模式计算(可视为市场饱和状态)。假设每天的营业额相同,开业第一天消费满500元的会员,获得满额返利满足以下等式即可:
10%×[1+1/2+1/3+1/4+1/5+……+1/(N-1)]=100%
得出:N约为18000余天,折算约为50年!
第二天消费满500元的会员,获得满额返利需要时间则为:
10%×[1/2+1/3+1/4+1/5+……+1/(N-1)]=100%
得出:N约为55000余天,折算约为150年!
……
2、按增长发展模式计算(可视为发展起始阶段)。假设每天的营业额比前一天增长一倍,开业第一天消费满500元的会员,每天都可以获得10%的返利,那么,获得满额返利只需10天即可。
但是,市场容量和消费能力总是有限度的,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达到饱和状态。假设每天营业额的饱和值为10亿元,第一天有一个消费满500元的会员,即营业额为500元,以后每天都比前一天增加一倍,达到饱和营业额的需要时间,计算公式如下:500×2的(N-1)次方=10亿,得出,N约为26天。
可见,返利总是跟当天营业额和积累营业总量直接相关联的。如果在特殊条件下,满额返利时间可以更短,假设,第二天的营业额比第一天的营业额增长10倍,那么,只需要1 天的时间,就可以获得满额的返利!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发展的起始阶段,营业额在不断增长时期,获得满额返利的目标似乎可以实现,一旦达到饱和营业状态后,再加入会员队伍的消费者,满额
返利的目标根本就无法实现!因为,返利的总量是确定的,任何时间段总有90%会员将得不到任何实质性的返利!
(三)网络式消费返利基本框架和内容
1、基本框架
(1)具备一般公司的基本条件后,设立一个可以提供网上购物、商家加盟的网络服务平台;
(2)招揽区域代理商,明确具体的发展加盟商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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