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 证 申 请 公 函
申请人同意授权委托指定员工 (身份证号码:)作为帐号运营者,以申请人名义申请公众帐号 (原始ID)认证服务,并授权其负责该帐号的内容维护及运营管理。
1、 申请人及初始申请注册主体同意:申请人公众帐号在进行认证服务时,若提交的主体信息
与初始申请注册主体信息不一致,应当填写初始申请注册主体姓名并在本公函落款处签章确认,在公众帐号资质审核成功之后,申请人公众帐号的使用权属于通过资质审核的申请主体,该公众帐号自注册时其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均由该主体承担,该公众帐号所获得的所有收益、权限均归认证后的主体享有,且所有运营活动都必须以该主体对外开展;
2、 申请人承诺:提交给腾讯的认证资料真实无误,并授权腾讯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甄别核实。同时,公众帐号内容维护及运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公众平台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如违反上述承诺,责任自行承担;
3、 初始申请注册主体承诺:提交给腾讯的资料真实无误并申请与确认行为均不可撤销。
申请人及初始申请注册主体对以上认证申请信息表填写信息及申请公函内容确认无异议。
帐号运营者签字:
初始申请注册主体签字(自然人)或盖章(组织机构):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认证申请公函2016】填写指引(注:本页仅为指引,无需上传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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