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绝交,不出恶语,文章马伊琍的离婚宣言汲取了古人智慧
【编者按】7月28日,文章、马伊琍在微博宣布离婚。文章发布微博:吾愛伊琍,同行半路,一别两宽,餘生漫漫,依然親情守候。马伊琍发布微博:你我深爱过,努力过,彼此成就过。此情有憾,然无对错。往后,各生欢喜。
两个人的发文冷静而克制,温和而不失尊重。其中的“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出自一份唐宋时期的“放妻书”。比起今天各种千奇百怪的荒诞离婚闹剧,古人对婚姻的冷静态度值得反思。
唐宋人是怎么签写【离婚协议】的
女方的离婚权
《清明上河图》的诸多传世摹本中,都画有一个张择端版本未曾描绘的细节 :迎亲情景。有时候,看着这热热闹闹的迎亲队伍,我却会想到一个大煞风景的问题 :在宋朝,那些婚后感情不合的夫妇会怎么闹离婚呢?
一直以来,许多人都以为中国传统社会只有“七出”、“休妻”,而没有女方主诉的“离婚”。但实际上,古代也有离婚,叫作“和离”。从宋代的文献史料看,“和离”在宋人生活中并不是什么稀罕事,许多女性都主动提出离婚,这叫“求离”、“求去”、“求离婚”。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宗宋朝离婚案,来自李廌《师友谈记》的记载:
“章元弼顷娶中表陈氏,甚端丽。元弼貌寝陋,嗜学。初,《眉山集》有雕本,元弼得之也,观忘寐。陈氏有言,遂求去,元弼出之。元弼每以此说为朋友言之,且曰,缘吾读《眉山集》而致也。”
这个章元弼,是苏东坡的超级粉丝,对苏东坡的作品爱不释手,结果冷落了美丽的娇妻。本来章元弼就长得丑,已经让妻子陈氏很不满意,现在陈氏更受不了了,便提出了离婚。章元弼说起这件事,还沾沾自喜,经常跟朋友吹嘘说 :你知道吗?因为我废寝忘食读苏先生的书,老婆才跟我离的婚。
宋代的法律是承认“和离”的。《宋刑统》:“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议曰:“若夫妻不相安谐,谓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不坐。”意思是说,夫妇若感情不和,可协议离婚, 法律不给干预。
宋朝法律还对妇女主诉离婚的一部分权利明确提出保护,如规定“不逞之民娶妻,绐取其财而亡,妻不能自给者,自今即许改适”,意即丈夫若没有能力赡养妻子,妻子有权利离婚1。又如,“在法:已成婚而移乡编管,其妻愿离者听”2,丈夫犯罪被强制遣送他乡,妻子也有权提出离婚。“夫出外三年不归,听妻改嫁”3,丈夫离家三年未归,妻子也有权利离婚。“诸令妻及子孙妇若女使为娼,并媒合与人奸者,虽未成, 并离之”4,丈夫强迫妻子为娼,即使未成,妻子也有权离婚。“被夫同居亲,虽未成,而妻愿离者,亦听”5,妻子被夫家亲属性侵犯,有权利提出离婚。(1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二。2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九。3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九。4 《庆元条法事类》卷八〇。5 《庆元条法事类》卷八〇。)
辽宁省博物馆收藏的明代仇英版《清明上河图》上的迎亲情景
实际上,一些宋朝女性还会因为丈夫“包二奶”、丈夫贫病 而提起离婚诉讼,并得到法官的支持。如洪迈《夷坚志》讲述的 这个故事 :唐州有一个叫王八郎的富商,在外面包了个二奶,嫌弃结发妻子。妻子“执夫袂,走诣县,县听仳离而中分其赀产。王欲取幼女,妻诉曰:‘夫无状,弃妇嬖倡,此女若随之,必流落矣。’县宰义之,遂得女而出居于别村”。这位妻子拉着丈夫到公堂闹 离婚,法官准离,并判妻子可分得一半家产,获得女儿的抚养权。
马伊琍二胎是男是女由于主动“求去”(其实就是“休夫”)的宋代女性很多,以致有宋人感慨说 :“今尔百姓婚姻之际,多不详审。闺闱之间,恩义甚薄。男夫之家,视娶妻如买鸡豚 ;为妇人者,视夫家如过传舍。偶然而合,忽尔而离,淫奔诱略之风,久而愈炽,诚 可哀也!”
但宋朝夫妇的离婚细节,文献并无详述。幸亏,我们有敦煌 文书。自 1900 年以来,敦煌藏经洞发现了超过四万件的文献资料, 其中最具史料价值的便是榜文、判辞、公验、告身、籍帐、契券、书牍、社司转帖等官私文书(以中唐至宋初为主),那可是研究唐宋时期土地制度、赋税、军政、社会契约、民间结社、家庭生活的第一手材料。
敦煌的“放妻书”
在出土的敦煌官私文书中,有十几件唐宋时期的“放妻书”,亦即俗话所说的“休书”,换成现在的说法,就是“离婚协议书”了。今天阅读这些“放妻书”,你会感觉到一对对唐宋夫妻从纸上活了过来,就在你眼前商议如何好聚好散。
第一道“放妻书”(详见后图):
某专甲谨立放妻手书
盖说夫妇之缘,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结誓幽远。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年结缘,始配今生夫妇; 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妻则一言十口, 夫则反木(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犬一处。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 各生欢喜。于时年月日谨立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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