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单位
参加工作后的主要经历
工作年限证明
经审核,我校XX老师以上主要经历情况属实,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共计XX年。
XXX小学(盖章)
审核人:
XX年XX月XX日
说明:
1、 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可作为我市职称评审中的专业工龄。它应以实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来核算。在普通高校读书、教育实习、待业、脱产学习进修和从事非教育教学工作等经历不算专业工龄。
2、 在民办学校任教且办理了人事代理的经历可计算专业工龄。要求:在民办学校任教的经历要在上表单列一行,在单位名称后注明民办,并且要附上人事代理机构或现档案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3、 各学校要认真审核并盖章,审核人要签字。申报人必须按照学校核准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来填写《评分核实表》中“专业工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