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人姓名:
所在单位/主要开展传承活动地区:
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二○二一年六月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中“项目类别”及 “项目名称”按已公布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类别和项目名称正确填写。项目类别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表格除签字外,一律用电脑填写,内容应准确、完整、真实。签字、盖章不得复印、打印。
二、填表说明
(一)“姓名”及“出生年月”均与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
(二)“个人简历”中,简要填写申报人的工作、学习及与该项目有关的学艺、实践经历。
(三)“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中,以文本形式填写包括申请人在内的至少三代传承脉络。建议格式为第一代: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第二代:张小三(师傅张三)、张小四(师傅张三)、李小四(师傅李四)、王小五(师傅王五)、赵小六(师傅赵六);第三代:以此类推,填写至申报人本人及现有弟子。
自愿申请书
本人申请作为景德镇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志愿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活动,积极履行传承义务;保证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并同意景德镇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签 字: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2寸彩照 | ||
民 族 | 出生年月 (以身份证为准) | |||
身份证号码 | 文化程度 | |||
职 业 | 职 称 (以证书为准) | |||
号 | ||||
通讯地址 | ||||
从艺时间 (不含学徒) | ||||
个人简历 | ||||
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 | ||||
身 份 证 正 反 面 | ||||
职称证书(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陶瓷艺术大师、教授、副教授、正高、副高、江西省工艺美术大师、江西省高级工艺美术师、国家一级技师等职称证书图片) | ||||
为该项目保护所做的其他贡献(包括展演、宣传、公益活动、调查研究及所获奖励等)。以上信息请在辅助材料里进行佐证。 | ||||
照 片 一 | 此处插入体现申报人授徒的传承照片,照片要求1200万像素以上的高清彩照片(文字可以删除)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50字以内): | |||
照 片 二 | 此处插入体现申报人授徒的传承照片,照片要求1200万像素以上的高清彩照片(文字可以删除)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50字以内): | |||
照 片 三 | 此处插入体现申报人授徒的传承照片,照片要求1200万像素以上的高清彩照片(文字可以删除)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50字以内): | |||
照 片 四 | 此处插入体现申报人授徒的传承照片,照片要求1200万像素以上的高清彩照片(文字可以删除)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50字以内): | |||
照 片 五 | 此处插入体现申报人工作的照片,照片要求1200万像素以上的高清彩照片(文字可以删除)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50字以内): | |||
照 片 六 | 此处插入体现申报人工作的照片,照片要求1200万像素以上的高清彩照片(文字可以删除)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50字以内): 第三代身份证 | |||
照 片 七 | 此处插入体现申报人工作的照片,照片要求1200万像素以上的高清彩照片(文字可以删除)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50字以内): | |||
照 片 八 | 此处插入体现申报人工作的照片,照片要求1200万像素以上的高清彩照片(文字可以删除)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50字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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