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值得关注的五所政法院校
1、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央部属高校,一所以法学为主,兼有哲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全国72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之一。学校是“211工程院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拥有自主设置本科招生专业权的7所院校之一和自主选拔录取本科学生试点工作的28所院校之一。学校在半个多世纪的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代表着国家对外进行法学等领域的学术交流。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由北京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清华大学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合并组建的北京政法学院,校名由主席亲笔题写,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钱端升先生为首任院长。1983年,在中央“ 要抓紧筹办中国政法大学,把它建成我国政法教育中心 ”的指示下,学院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同志亲自题写新校名,由时任司法部部长的刘复之同志兼任校长。2001年底以校长徐显明为首的新一届学校领导班子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就此拉开了第三次创业发展的大幕,在过去的八年中学校相继进行了多项重大改革,办
学实力显著提升,学科建设成果显著,社会影响进一步增强。学校在教育部学位中心2009年法学一级学科排名中名列第二,在《2009中国大学评价》编制的2009中国大学法学科100强中排名第三位,社会科学100强排名中名列第二十五。 
50多年来,中国政法大学以“推动中国社会政治进步和法制昌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理想,严谨治学,砥砺人才,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在法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是中国法学教育的重要基地和法学对外交流的中心。1995年和2002年,中央政治局常委副总理两次亲临“法大”视察,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高度评价,称“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法学的最高学府 ”。50多年来,中国政法大学为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国家政治进步和法治昌明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国家建设政治文明和法治国家的社会进程中,中国政法大学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20085月四日,国务院总理亲临“法大”视察与学校师生共度五四青年节,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法治理念,称“中国政法大学是我们全国最高的培养法律人才的学府,学校承担着重大而特殊的责任,希望把中国政法大学发展成为培养法律人才的教育中心、培训法律干部的培训中心、科学研究中心,法律资料中心以及在全民进行普法教育的普法中心。
2、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被誉为我国法学界的“黄埔军校”。建校60年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高级专门人才10多万人,是中国培养法学专门人才最多的学校。
 西南政法大学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以元帅为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为基础,合并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系)、正阳学院、相辉学院、重华学院和求精商学院成立西南政法学院,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出任首任院长。1958年,中央公安学院重庆分院又并入该校。特殊的建校背景,使该校汇集了当时西南地区法学和法律界的主要资源,也因此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类的西南联合大学”。在该校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多次隶属关系变更。“”期间曾一度被迫停办。1977年,经中央批准恢复招生。1978年,由于北京政法学院等四所政法学院尚未复办,西南政法学院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是司法部部属政法院校中唯一的全国重点大学。1995年,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 建校60年来,该校已形成
了从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共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高级专门人才10多万人,是全国培养法学专门人才最多的学校之一。
3、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原名华东政法学院,简称华政,英文名为“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ECUPL”(原为“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简称“ECUPL”,2007年更名大学后弃用,但简称不变)。中国以法科为主的文科类大学,位于上海,有长宁和松江两个校区,长宁校区位于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为原圣约翰大学校园。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正式撤销。1979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
学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各类在校生近20000人,教职工1400余人。学校设有 15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0个博士点、20个硕士点、22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律史学为国家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刑法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为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研究项目;2002年、 2008年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均为优秀,法律史学本科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特专业建设点,“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建设项目,刑法学本科教学团队为市级教学团队,国际经济法学等 13 门课程为市级精品课程,侦查学、知识产权为上海市特专业建设点,法学、政治学、侦查学、知识产权为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项目。学校出版有《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犯罪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等法学类核心期刊,设有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综合治理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 80 余个科研机构,先后与国(境)内外 60 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图书馆藏书 160 余万册,中外文报刊 1500
多种。学校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松江校区是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园区。 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学校已经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站在新的起点,学校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为先,特兴校”的办学理念,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以教学为中心、人才培养为根本、学科建设为龙头、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为保障,逐步建成以法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管理学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式、开放性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的多科性特大学,为高等教育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经过几代华政人的努力,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同时设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专业的多科性院校。学校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覆盖10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还设有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产业经济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学校获得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2个目录外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可以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设有法学、侦查学
、经济学、金融学、行政管理、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学治安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边防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知识产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日语、汉语言文学和社会工作等22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可以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国际法学和法制史是司法部重点学科,经济法学、法律史学和法学一级学科是上海市重点学科,刑法学和经济法学是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法学和政治学为上海市教委教育高地建设项目。出版有《法学》、《犯罪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和《知识产权研究》等期刊,设有上海市社会综合治理研究所、WTO研究中心、青少年犯罪研究所等30余个科研机构。图书馆藏书13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1200多种。同国内外近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系)、科研机构及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近400余人、各类学生近20000人。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 60多年来,学校先后为国家培养各层次学生累计30万余人,为我国社会主义
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在世纪之交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高校管理体制深刻变革的宏大背景下,2000526日同根同源于中原大学,原隶属于财政部的中南财经大学和原隶属于司法部的中南政法学院又重新携手,共同站在了新世纪的门槛前,组建成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为全国唯一一所财经政法类大学。
    学校前身是1948年以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1953,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中,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荟萃中南地区六省多所高等学校的财经、政法系科,分别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其中,中南财经学院汇聚了中山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大学南昌大学中华大学河南大学的经济和管理专业、上海财经学院(现上海财经大学)的国民经济计划专业;中南政法学院则合并了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大学的政治系和法律系。1958年,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及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为湖北大学期间,教育事业遭到严重摧残,1971年湖北大学改名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是当时全国仅剩的一所半财经类院校中的半所 1978年,湖北省批准学校更名为湖北财经学院,并成为首批恢复招生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791月,经国务院批准,湖北财经学院由财政部及湖北省双重领导,以财政部为主。1984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恢
复重建中南政法学院,归司法部领导。19859,湖北财经学院更名为中南财经大学,亲笔题写了校名。
合校十年以来,学校紧紧抓住进入高等教育“国家队”这一重大历史发展机遇,优势互补、强强联合,迅速完成实质性融合,以合并凝聚合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用实绩和实力谱写了“11>2”的合校发展崭新篇章。学校现有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民商法学等四个国家级重点学科,经济史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法学、经济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市场营销等8个国家级特专业;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本科专业44个、硕士点81个、博士点42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专业硕士(JM)、会计专业硕士(MPAcc)、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等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创新人才实验区(经济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解纷专家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截至目前,连续3年成为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高校。学校十分重视本科教育的教学质量,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确立科学的以生为本金融学专业全国排名全面质量观特制胜观协调发展观等教育思想观念,突出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的人才培养特,在全国高校公共基础课中首先创设了经济学
通论法学通论管理学通论三门必修课程,有力推动了经、法、管三大互动学科的交叉、渗透与融合,作为全国最大的财经政法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在半个多世纪的历史积淀与改革发展中,逐步形成了办特、创一流的办学理念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了人才培养上的核心竞争力。学校一直坚持科学研究与现代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价值导向功能、研究工作的资政功能以及师资队伍的服务功能。学校科学研究工作确立了顶天立地”(基础研究追求高深、应用研究贴近实际)的发展战略,牢固树立起立足湖北、面向全国、特鲜明、主动服务的思想,发挥学科优势,全力缔造财经政法领域思想库,努力打造中部崛起的智力服务品牌,形成了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法制建设、经济建设提供强大智力支持的格局。学校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作,连续多年作为阅卷中心承担全国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考试的阅卷工作;与国家司法部门司法考试中心联手,多次承担全国司法考试阅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