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不动产统⼀登记实施后,由于资料不全⽩跑⼀趟的⼤有⼈在,那么在登记不动产的时候什么东西是必要的呢。只要你好好阅读接下来⽂章的有关内容,希望你的问题能够迎刃⽽解。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代理⼈)⾝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地使⽤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的证明,个⼈⾃建房屋需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提交房屋⾯积界定报告);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
8、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9、属合作修建(联建)建筑⼯程的,还需提交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
10、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提交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公有房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书⾯约定,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为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书⾯约定为原件;
11、住宅专项维修资⾦建账证明,原件。
⼆、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代理⼈)⾝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原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办理初始登记且同幢
房屋⼀部分已直接办理了转移登记的,需提交被登记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程符合规划的证明、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的证明(原件和经⽐对的复印件);
4、买卖合同,原件;
5、购房发票,个⼈申请提交原件,单位申请提交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7、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8、住宅专项维修资⾦交存证明,原件。
三、经适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权证是什么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代理⼈)⾝份证明,原件和经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原件,未办理初始登记且同幢房屋⼀部分已办理转移登记的,需提交国有⼟地使⽤权证(拨地⽂、图)和建设⼯程符合规划的证明、质监部门出具的房
屋已竣⼯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经适房买卖合同,原件;
5、购房付款凭据,原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7、批准⽂件,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经房改部门审核签章的售房花名册;
8、未办理初始登记的,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
9、已办理预购经适房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10、住宅专项维修资⾦交存证明,原件。
四、个⼈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代理⼈)⾝份证明,原件和经⽐对的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买卖合同,原件;
5、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6、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五、单位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代理⼈)⾝份证明,原件和经⽐对的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买卖合同,原件;
5、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6、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7、批准⽂件,原件和经⽐对的复印件
(①以出让⽅式取得⼟地使⽤权的⾃建房屋转让时,需提交⼟地使⽤权出让合同、出让范围图;②以划拨⽅式取得⼟地使⽤权的⾃建房屋转让时,需提交市政府同意划拨⼟地上房屋转让的⽂件,其中1993年1⽉31⽇前开⼯建设的项⽬,只需提交修建许可证、红线图或选址定点意见书。)
六、房屋继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代理⼈)⾝份证明,原件和经⽐对的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5、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七、房屋赠与、受遗赠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代理⼈)⾝份证明,原件和经⽐对的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赠与合同,原件(赠与);
5、属遗赠转移登记的提交遗赠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房屋约定协议导致的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代理⼈)⾝份证明,原件和经⽐对的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约定协议,原件,将共有的房屋约定为单独所有、将单独所有的房屋约定为共有或按份共有的份额转移约定协议,申请⼈属夫妻关系的,需提交婚姻关系证明(协议离婚的可提交离婚证原件和经⽐对的复印件、经婚姻登记机构签章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5、房屋测绘报告。
九、⼀般抵押权设⽴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代理⼈)⾝份证明,原件和经⽐对的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抵押合同,原件;
6、已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7、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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