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除房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是有两证的,房屋需要有房产证和⼟地使⽤权证。⼟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地的使⽤权可以归个⼈所有,如果房屋需要拆迁的,应该依照法定程序。那么,关于拆除房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拆除房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法典》第⼆百四⼗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地和单位、个⼈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权证是什么征收集体所有的⼟地,应当依法⾜额⽀付⼟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贪污、挪⽤、私分、截留、拖⽋征收补偿费等费⽤。
从我们长期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实践来看,很多当事⼈在⾯对政府咄咄逼⼈的态势时,往往不知所措,错失了维护⾃⼰合法权益的机会。因此,当事⼈在遇到被征地拆迁问题时,⼀定要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
以上就是店铺⼩编对于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仍有疑问,可以店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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