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流转 第 份
甲方(流出方)名称:
住址:禹会区 乡(镇) 村 组
经营权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名称:
住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 出租 方式将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
2、流转土地的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合同双方约定该土地用于农业生产 。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甲乙双方约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5 年,自 2017 年 6月 15 日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
四、流转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甲方将承包的土地 亩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具体为:
序号 | 地块 名称 | 权证是什么类型 | 面积 | 四至界限 | |||
东 | 南 | 西 | 北 | ||||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甲乙双方约定:
(一)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支付,每亩每年 600 元,共计 元。付款时间为每年 1 月 和 7月 付清。
(二)土地流转后,涉及该土地的政策性补贴,双方约定归件甲方享受。
(三)流转费用调整: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1、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义务: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或服务。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义务:1、按时足额交付土地流转费;2、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3、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途;
4、对受让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土地经营权在流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2、荒芜土地、破坏土地结构的;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用的。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土地流转为转让、互换的,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有甲方、乙方、发包方(村或组)、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流出方)签字盖章: 乙方(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会(公章)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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