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团组织,市管各学校、高校附中团委:
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市教育局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
前表彰一批市级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本次表彰面向县(市)区团组织、市教育局直属团委所在单
位的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干部、共青团员。本次拟表彰红旗团委7 个、优秀共青团员437 名,优秀共青团干部104 名,先进团支部60 个(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支部(总支)工作有活力;(3)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4)获得过综合或单项荣誉表彰。
先进团支部申报条件:(1)班子健全,定期改选,工作能力强;(2)能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共同进步;(3)“三会两制一课”健全落实,能够保证团内学习教育、组织生活、“推优”等各项任务落实较好;(4)服务青少年,建立起相应有效的服务项目,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文体、科技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社团活动有特,效果显著。
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条件:(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有理想,有道德,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在团员青年中起表率作用;(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地完成上级团委的工作任务;(3)众基础好,能主动联系青少年、了解青少年、服务青少年,在本单位受到领导和众的好评,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4)从事团干工作满一年以上;(5)所在团组织或本人曾荣获校级及以上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1)坚持坚定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热爱祖国,热爱
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2)能认真学习党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3)能立足本职、勤奋学习,大胆实践,成绩突出;(4)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按时交纳团费;(5)能联系和团结青少年,深入青少年,关心青少年,并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团结教育广大青少年。
三、申报办法
红旗团委实行差额选评,自由申报;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
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根据分配名额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考核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由团干、团员所在团支部进行申报,再由校团委(总支)进行考核,经校党组织签署意见,最后报市教育局团委审批,拟于今年“五四”期间表彰。
四、几点要求
1、各校党组织要重视并加强对申报工作的领导,团组织要
把申报表彰的要求及时向校党组织汇报,认真组织团干和广大团员学习活动的通知,明确其意义。
2、在评选活动中,要注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条件,实事
求是。各校团组织也要相应开展“两优一先”评比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宣传“两优一先”的事迹,使评比表彰收到较好效果。
3、被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在校内公示3 个工作日
无异议后,认真准备申报一览表(见附件2)、红旗团委申报表(见附件3)、先进团支部申报表(见附件4)、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见附件5)、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见附件6)和事迹材料(先进团支部1000 字左右,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800 字左右)(纸质、电子版各1 份),于4 月22 日前报市教育局团委(E-mail:hfjytw2632069@126),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少华 电话:3505127
附件:1、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
共青团员名额分配表
2、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一览表
3、红旗团委申报表
4、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5、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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