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信息道德的案例并简述内容
随着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持续增多,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近日,浙江高院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慧盾安全从数据安全角度进行解读。
  案例一:物业、房产公司员工非法出售业主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杭州市萧山区王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案情裁判
  被告人王某某、陈某某等10人均系物业公司、房产公司员工。2018年至2019年,王某某等10人各自将日常工作中收集、获取的杭州市部分小区的业主信息(包括姓名、房号、电话号码和房产面积),出售给杭州某装饰工程公司市场部总监杨某某,王某某等10人共计获利235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王某某等10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均宣告缓刑,并处相应罚金;违法所得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例解读
  此案例中,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的主要渠道是物业公司、房产公司内部员工非法收集客户的个人敏感信息。这些信息可能自公司数据库系统导出,也可能自业务系统屏幕获取。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需要加强对数据库的敏感信息防护和业务系统的屏幕信息保护。
  案例二:以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宁波市鄞州区任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案情裁判
  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被告人任某某伙同被告人黄某,通过被告人孙某某开发了的“终端查预缴0903”外挂软件,链接到中国移动,非法窃取中国移动公司客户的个人信息,包括客户姓名及业务订单等内容。之后,黄某将该些窃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交给任某某50561条,任某某将获取的该信息下发给公司员工,让员工开展业务,获利数万元。后任某某通过下发业务的形式让黄某获利2万余元。期间,被告人李某某伙同黄某利用“终端查预缴0903”外挂软件,以同样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401100条,李某某给黄某3000元好处费。被
告人孙某某通过提供上述“终端查预缴0903”外挂软件,从黄某处共获得好处费11700元。另查实,2017年左右,被告人孙某某通过编写程序软件,伪造用户ID的方式,从“格格家购物平台”爬取了65877条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电话、住址等。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任某某、黄某、孙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四年,并处不等罚金。违法所得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  案例解读
  应用系统自后端数据库读取个人信息时,未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前端页面明文展示个人敏感信息,被大量爬取后造成个人敏感信息泄露。从数据安全的角度,应加强前端页面个人敏感信息的脱敏处理。
  案例三:购买含有“姓名、电话、住址、物业费、住房面积”等内容的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安吉县赵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案情裁判
  被告人赵某系浙江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的负责人。其为拓展公司业务获取房源,授意该公司事业部经理朱某非法获取、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以提升业绩。2018年4、5月份,朱某从他人处非法获取三个小区的,共计公民个人信息500余条。2018年12月,朱某居间介绍陆某某与赵某非法出售、获取另外两个小区的,共计公民个人信息700余条,赵某支付给陆某某5000元。2019年1月,朱某以1500元的价格从魏某处非法购买安吉某公馆一期、二期的小区,其中涉及财产信息25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