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保险公司获利超过5000元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如果保险公司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对公民造成了一定身心健康方面的不良影响,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被判处情节特别严重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保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怎么处罚?
保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怎么处罚?
一、保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怎么处罚?
通常在三年以下或者3~7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并处以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鬼”,本次解释规定,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相关标准一半以上的,即可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二、怎样算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一是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二是根据规定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明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也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上所述,不管是保险公司或者是其它公司,只要是通过非法渠道来获取公民的个人信息,或者在非法迟到,出售公民的个人信息,并且达到了盈利,而这个盈利又超过了5000元,那么就是情节特别严重,就达到了量刑三年以下的标准,如果情节特别严重,那么会在3~7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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