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外服,还有中智 四达,北京外企服务有限公司,这一类公司本来的成立是因为外企不能保管档案,不能交四金。早期外企只有代表处不能招人,就委托外服公司代办员工人事关系,保证劳动者利益,
但是随着外企越来越多取得公司注册具备了和劳动者独立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但是很多外服公司已经演变转型改制为商业化公司,为了追求盈利,他们和外企变成了客户关系,为员工办理人事事项赚取劳务费。并且最近今年,上海外服等公司利用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文字细节的曲解错误套用。和外企合伙把大量本该和外企直接签顶劳动合同的员工欺骗诱使并利用合伙骗取员工先辞职再去外企上班,然后再去外服签合同的把戏,害的很多劳动者不明真相,被迫和上海外服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后补派遣去外企工作
他们这样做的好处是,外服和外企签订的劳务合同是任何理由可以退回员工,类似说法也体现在劳动合同里,当然表明什么依法等规定。但是实际实施的时候,基本外企想退就退!外服无条件接受,因为套用劳合法派遣内容无工作时间最低工 资的规定,该规定本意是保护临时工农民工等低收 入弱势体。拿在这里进行所谓的保护高收入高级人才属于荒唐!
更有甚者!随意解除的条款劳动者往往不服,会有争议!外服和外企合谋使用了最狠毒的一招。胡乱编造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违纪!通常是鸡蛋里挑骨头或者是横加诬陷的理由借口!外服通常会照单签收退回,并且在合同中隐藏好了一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纪被退回即解除劳动合同!!如此一来,外服骗来的
员工随意的打发走了!!这就是“被外服”,也就是说整个过程中,劳动者被动的成为外服的员工,又被动的被解除。所有劳动法规定的权益被侵犯。而且工 会在这里起的作用几乎为0,除非强烈的要求界入,他们也会搪塞推脱,成了龙子的耳朵走走形式。有很多怀孕临产的孕妇,哺乳期母,因公因私患病的员工,和个别被外企侵权的员工,和外企的中方或外方领导关 系紧张的员工,都被莫须有的违纪罪 名给与解除合同拿不到或者拿不足应有的补偿。很多人上网发 帖抗 议,都被外服公司通过网 络公 关或者直接和有广 告关系的搜 索网 站进行和 谐删 帖或者隐藏或者置换对 外服有利的帖 子靠前,不利的帖子沉入海底,这些记得利益的奸 商和中间 商团伙 抱团地沟里 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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