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知识题库及答案
基础知识类:
1、中国民航局于1949年11月2日正式成立。
2、民用航空运输:
是指以赢利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定期和不定期飞行运送
旅客行李、货物、邮件的运输。
3、机场:
是供飞机起飞、降落、滑行、停放的场地和有关建筑物及设施的总称。
4、国内运输:
根据运输合同, 其出发地、约定的经停地和目的地均在一国境内的航空运输。
5、国际运输:
根据运输合同, 其出发地、约定的经停地和目的地中有一点或多点在的航空运输。
6、航空运输的特点:
快速性、灵活性、准军事性、安全舒适性、国际性、运营成本高。
7、班期飞行:
是航空运输生产的基本形式,是组织生产和处理日常工作的依
据;
&加班飞行:
是在班期飞行的航线上,解决航班客货运输拥挤的临时飞行;
9、包机飞行:
是指在班期和加班不能解决或不在规定航线上进行的客、货、急救、专机飞行;
10、班期飞行和加班飞行属定期航班飞行,包机飞行、包括专机飞行属不定期航班飞行。
11、班期时刻表:
是组织日常运输生产的依据。一年发布两次,通常分为夏秋季航班时刻表和冬春季航班时刻表两种,夏秋季航班时刻表在每年二月份最后一个星期日开始使用,冬季航班时刻表在每年十月份最后一个星期日开始使用。
12、正常航班:
在班期时刻表公布的离站时间前后15分钟之内正常起飞的航班。
13、定座:
定座是指对旅客预定的座位、舱位等级或对行李的重量、体积的预留。
14、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旅客购票和乘机时必须出示的由政府主管部门规
定的证明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
证、士兵证、文职干部或离退休干部证明,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学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户口
簿等证件。
15、舱位等级代号:
F—头等舱C—公务舱Y—经济舱M—经济折扣舱
16、国内航班商务运输业务文件包括:
出港航班旅客舱单、货邮舱单、货运单、载重表和平衡图等。
17、离站时间:
是指航班旅客登机后,关机门的时间。
18、关舱门时间:
是指关闭客舱门的时间。
19、登机时间:
航班起飞前30分钟。
20、经停:
是指旅客在航程中某点暂时中断航程,停留一段时间后,然后搭乘同一航班离开去往下一地点。
21、转机:
指旅客在航程中某点暂时中断航程,停留一段时间后,然后搭乘另一航班离开。
行李类:
22、交运行李:
简称托运行李。是指旅客在始发地交给航空公司并获得行李牌、在目的地凭行李牌提取的物品
23、手提行李:
是指能够放入行李架或座椅下方(要求尺寸和重量均未超过航空公司规定)的手提物品和指定的其他物品。
24、行李的包装规定: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
航空运输的特点25、自理行李:
除去规定的物品以外,旅客带入客舱并在旅行中全程携带的物品。26、免费携带的行李额度是:
头等舱40公斤(88磅)
公务舱30公斤(66磅)
经济舱20公斤(44磅)
婴儿旅客没有免费携带的行李额度。
27、在同一航班,禁止不认识的两个或以上的旅客将免费行李额度合并计算,并且严禁旅客为不认识或不了解的人捎带行李。
28、国内航线旅客的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时, 可自愿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国际(地区)航线旅客的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高于20美元时,可以自愿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声明价值行李应视为逾重行李,收取逾重行李费。
29、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并且每一名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 元。
30、逾重行李费率计算:
每公斤按规定的单程经济舱公布票价的 1.5%计算。
31、可免费带入客舱的特殊物品有:
一辆折叠式婴儿座车、一只全折叠式轮椅、一副拐杖或撑架式假 体器具、一个可折叠式担架,一只航空公司同意承运的导盲犬;
32、托运行李的规定:
每件托运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 50公斤,体积每件不能超过 40X60X100厘米,但不小于5X15X2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 事先征得承运人同意才能托运。
33、自理行李的规定:
每位经济舱和公务舱的旅客只能携带一件随身行李上机, 行李重 量一般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X40X55厘米。持头等舱 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上机。
34、计件行李主要适用于中国到美国/加拿大的航程。
对成人和儿童旅客,可以免费携带的行李额度是:每人携带两件 交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能超过32公斤(70磅)。每人携带一件自理 行李,每件重量不能超过32公斤(70磅)。
对婴儿旅客:不论舱位等级,可以免费携带一件交运行李, 最
宽、最高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45英寸),重量不超过
(70磅)。另可免费托运一辆全折叠的轻便婴儿车或婴儿摇篮。
35、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易燃物品、易爆物品、氧化剂、有毒物品、磁性物质、放射性物 质、病源剂、有异味或容易污染飞机的其他物品,上述物品在任何情
况下都不得作为行李运输或夹入行李内托运, 也不得作为随身物品带 入客舱。
36、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的行李:
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贷、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 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
物品。 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 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最长、 32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