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汽车消费抵押贷款合同
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合同各方确认本《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汽车消费抵押贷款合同》于 年 月 日签署。
鉴于:借款人(包括“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如有),同事作为“抵押人”,包括“抵押人”和“共同抵押人”(如有),以下同)因购买汽车及附属于车辆的附加产品(包括但不属于导航设备、外观贴膜、充电桩等物理附属设备以及车辆延长质保、车辆保险等无形附加产品和服务)需要,愿以所购车为抵押或通过提供有效担保向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及“抵押权人”)借款(借款人和贷款人合称“借贷双方”),各保证人(本合同提及“保证人”处系指保证人一和保证人二的合称)自愿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签署本《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汽车消费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汽车消费抵押贷款合同》)。以下为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车辆及附属于车辆的附加产品贷款的主要条款:
款 | 项目 | 约定内容 | ||||||||||||||||||||||||||||||||||||||||||||
A | 房贷优惠车辆及附属于车辆的附加产品(抵押物/抵押车辆) | 车辆数量: (辆)车辆品牌: 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该车辆为 新车 二手车 附属于车辆的附加产品 车辆保险 税费 盗抢保障 车辆延长质保 精品 保养 其他附加 | ||||||||||||||||||||||||||||||||||||||||||||
B | 车辆及附加产品(如有)贷款(贷款) | 车辆总价:人民币 元 附属于车辆的附加产品总价:人民币 元,其中第一类附加产品(定义如下)为 元,第一类附加产品包括车辆保险、税费(如购置税、车船税等)和盗抢保障中的任一项或其中几项或全部。 | ||||||||||||||||||||||||||||||||||||||||||||
C | 抵押期限 | 自 年 月 日止。 | ||||||||||||||||||||||||||||||||||||||||||||
D | 车辆用途 | 该车辆将用于 自用 商用(请勾选) | ||||||||||||||||||||||||||||||||||||||||||||
E | 贷款期限 | 月 | ||||||||||||||||||||||||||||||||||||||||||||
F | 贷款利率(年利率) | 本合同采用( 2 )方案。如本合同适用以下第1款优惠活动,则借款人实际按第1款规定的客户利率(定义如下)承担利息支付义务。 (1)固定利率,贷款利率(年利率)根据车辆或附属于车辆的附加产品可能会有所不同,车辆为 / %,第一类附加产品为 / %,第二类附加产品为 / %,在本合同的贷款期限内非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2)浮动利率,合同签订日贷款利率(年利率)根据车辆或附属于车辆的附件产品可能会有所不同,车辆为 %,第一类附件产品为 / %,第二类附件产品为 / %。有关浮动利率调整时间又双方在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3条进行约定。 | ||||||||||||||||||||||||||||||||||||||||||||
G | 账户管理费及提前还款费 | 借款人同意对贷款人在贷前调查过程中以及在贷款过程中提供相关服务或产品(具体见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0.3条)所付出的成本或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借款人同意每月向贷款人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0 元的贷款账户管理费,此费用计入借款人月还款金额,由贷款人从贷款还款账户中进行扣收。同时,借款人同意就提前还款支付提前还款费,计算依据由双方在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0.3条进行约定。 | ||||||||||||||||||||||||||||||||||||||||||||
H | 坏款方式 | 还款方式为:( 1 ).在适用浮动利率情况下,下述月还款金额可因利率的调整而变更。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月还款金额为 。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具体金额见还款计划表或短信或其他方式的通知。 (3)百禄还款方式:最后一期还款前的月还款金额为 / ,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为 / 。 (4)结构还款方式:一般情况下,每期等额还款或月供为0的,其等额金额或0月供金额在下表“每期还款金额”一栏体现;每期还款不等额的,下表中“每期还金额”一栏以*号表示,每期具体还款金额见还款计划表或短信或其他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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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优惠活动 | 本合同 1 优惠活动。(1)试用;(2)不适用。 在适用情况下,在本合同签订日客户利率(年利率)(即借款人承担部分利息的计算依据)根据车辆或附属于车辆的附加产品肯能会有所不同,车辆为 %,第一类附加产品为 / %,第二类附件产品为 / %。客户利率适用固定利率或是浮动利率以第F项规定贷款利率的情况为准。有关客户利率的约定具体见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 | ||||||||||||||||||||||||||||||||||||||||||||
借款人及保证人声明:本人已仔细阅读汽车销售抵押贷款合同之《主要条款》(见背面)了解这两者一起构成完整合同(合称“本合同”或“《汽车消费抵押贷款合同》”),本人确认选择和申请车辆及车辆附件产品贷款为本人自愿,同时我理解《通用条款》中经贷款人特别提醒注意的划线合同条款内容,并完全知悉和同意其中的约定,签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义务是本人独立真实的意愿。 | 贷款人/抵押权人盖章/电子签章 | 借款人/抵押人 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 手机 固定电话 诉讼期间送达地址: 邮编: 借款人/抵押人签字/盖章 |
共同借款人/共同抵押人(如有) 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 手机 固定电话 诉讼期间送达地址: 邮编: 共同借款人/抵押人签字/盖章 | ||
经销商/二手车交易中心签章以见证借款人、保证人签字/盖章真实性及合同文本与贷款人提供格式文本的一致。 | 保证人一(如有) 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 手机 固定电话 诉讼期间送达地址: 邮编: 保证人一签字/盖章(如适用) | |
保证人二(如有) 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 手机 固定电话 诉讼期间送达地址: 邮编: 借款人/抵押人签字/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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