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组织保证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组织机构,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从组织上保证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行。项目部配置安全工程师,各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各作业工班设兼职安全员,形成系统的安全管理、检查、监督组织机构。
二、思想保证措施
工程开工前,对所有参加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施工安全的各项管理办法、规定等。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必须的施工安全素质,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结合开展安全活动日和三工教学活动,坚持每周不少于2h的安全教育,由安全工程师及安全员结合施工项目,上安全技术课,从思想上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三、制度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对安全事故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受罚。
2.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制度
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从事特种作业的起重工、电气焊工、电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复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证者才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应
齐全。
3.施工方案逐级审批制度
所有项目在开工前,必须逐级上报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指挥人员的资历、能力以及施工组织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施工方案经监理、业主的逐级审核和审查,并逐级签认最后经业主批准后方可开工。
对于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4.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施工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技术措施,不准进行施工。
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开工前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2)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3)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危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支架模板工程、高处作业、挂蓝等。
(4)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
(5)落实好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制度。
6.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施工中一旦发生重大责任伤亡事故,将按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察机关,并及时通知业主代表。
巡回检查组百度百科
7.安全防护制度
在工程施工中,对安全有影响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前要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实施细则,并报请监理工程师代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开工前由工点安全负责人进行书面安全交底,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规则,关键工序技术人员、安全员需跟班作业,现场监督。
8.安全评比制度
班组在班前要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9.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岗前培训、定期考核制度
提高机械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维修技能。
(2)定人、定机、定岗制度
保证机械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各个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3)岗位责任制度
使用机械必须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维修、包保养;操作人员作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4)持证上岗制度
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机械操作合格证后方能上机操作。
(5)交接班制度
交接内容有机械运转记录、完成任务和生产情况、设备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备件、附件、工具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