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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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布日期】2022.10.28
【分 类】工作报告
正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10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请审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好未成年人,是在做“守心”的工作,“守”的不仅是亿万家庭的幸福生活,更是红江山根基永固、党和人民事业薪火相传。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指出“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特别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各界都要重视培育未来、创造未来的工作,关心爱护少年儿童”。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肩负重要责任。去年6月,党中央制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保障党和人民事业永续发展。
  巡回检查组百度百科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下合称涉未成年人犯罪)也呈现新的复杂情况,暴露出一些深层次问题,深刻警醒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须与时俱进、法治建设须不断加强。
  (一)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犯罪数量上升。2018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4.9万人,年均上升8.3%;今年1月至9月,受理审查起诉5.6万人,同比又上升6.4%。低龄犯罪上升。起诉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从2018年3534人上升至2021年5334人,占同年起诉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从8.9%上升至15.1%,今年1月至9月达17.3%。特别是个别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恶性犯罪,情节极为恶劣,社会反映强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回应社会呼声,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性下调未成年人实施恶性犯罪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对经审查决定不予核准的,一律督促送专门学校从严矫治教育。犯罪类型集中。2018
年至今年9月,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居前六位的分别是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和故意伤害,六类犯罪人数占受理总数的76.5%。
  (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2018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2万人,年均上升6.1%。性侵已成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犯罪。2019年至2021年,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从4.6万人上升至5.2万人,年均上升6.3%;其中,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被害人占56.5%。
  (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和保护责任尚待充分落实。涉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重要的司法问题,更是突出的社会问题。各类涉未成年人犯罪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和相关主体的保护责任须进一步落实密切相关。一些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力。2018年至今年9月,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后实施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48%。一些未成年人辍学失管。2018年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中,未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3万人,占9.9%。一些经营场所无视法定责任。近年来,一些住宿、娱乐等场所违反法律法规,允许未成年人随意出入,成为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地。2018年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起诉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在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场所的占31.5%,有的省份甚至高达50%。
随着电竞酒店、密室逃脱等新兴业态的快速发展,配套监管尚未跟上,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带来更大挑战。一些网络乱象诱发甚至教唆犯罪。信息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给学习、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虚假、低俗、情、暴力等信息充斥其间,成为诱发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未成年人遭受网络侵害问题突出。2018年至今年9月,利用网络对未成年人实施“隔空猥亵”和线上联系、线下侵害的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15.8%。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不断上升。2018年至2021年,起诉此类犯罪从1127人上升至2853人,年均上升36.3%。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矫治改造工作有待加强。2018年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中,受过刑事处罚后在未成年阶段又重新犯罪的9905人,占5.9%,表明涉罪未成年人矫治改造工作统筹抓、个性化和实效性还需加强。
  针对上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针对性地强化立法保障,专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国务院专门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带动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覆盖,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检察机关全过程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修订后未成年人“两法
”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对涉未成年人诉讼活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等工作的法律监督职责,赋予更重政治责任。在党中央高度重视下,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设未成年人检察职能部门,地方检察机关跟进落实,已有2207个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充分释放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效能,携手政法各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团组织、社会力量,共同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社会尽责共画“同心圆”。检察机关携手各方力量,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不断更新理念、完善机制、建强队伍,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在一念之间,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恶向善。对涉罪未成年人既须依法惩戒,更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挽救。检察机关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情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把“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到位,力阻重新犯罪。一方面,
坚持严管厚爱,以司法温度充分释放司法政策效果。从最有利于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出发,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今年1月至9月,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66.6%、57.6%,高出整体刑事犯罪24.8个、32.4个百分点,较2018年同期上升32.2个、34.4个百分点。充分发挥附条件不起诉的特殊预防和矫治功能,对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具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在设置的考验期内,遵守监督管理规定,没有发生新的违法犯罪,就不再起诉,尽可能避免贴上犯罪“标签”。2018年至今年9月,附条件不起诉6.3万人,适用率由12.2%上升至36.6%;通过设置个性化附带条件并全程监督考察,提升精准帮教实效,超过97%的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走上正途。未成年人刘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检察机关依法对其附条件不起诉并开展帮教,引导刘某正确发挥网络技术特长,协助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未成年人网络“黑客”变“白客”。另一方面,坚持宽容不纵容,把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挽救。对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依法从宽,决不是一味纵容。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惩治,既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法治威严,也警示教育社会和相关责任主体。2018年至今
年9月,共起诉16.9万人;对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违反规定、拒不悔改的,依法起诉187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