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东泰安市中⼩学假期安排有关⼯作通知已发布,为了⽅便⼤家的查阅,下⾯⽆忧考为您详细介绍⼀下本次中⼩学假期安排的具体事宜,希望⼤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忧考少⼉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市直各中⼩学校、幼⼉园:
  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度过健康、安全、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中⼩学假期安排⼯作要求,结合实际,现将2022年全市中⼩学假期安排有关⼯作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
  公共节假⽇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为4周,时间为2022年1⽉20⽇⾄2⽉16⽇(农历2021年腊⽉⼗⼋⾄2022年正⽉⼗六),2⽉17⽇(农历2022年正⽉⼗七)开学;暑假为8周,时间为2022年7⽉6⽇⾄8⽉30⽇,8⽉31⽇报到,9⽉1⽇开学。
  普通⾼中学校寒假为3周,时间为2022年1⽉27⽇⾄2⽉16⽇(农历2021年腊⽉⼆⼗五⾄2022年正⽉⼗六),2⽉17⽇(农历2022年正⽉⼗七)开学;暑假为7周,时间为2022年7⽉13⽇⾄8⽉30⽇,8⽉31⽇报到,9⽉1⽇开学。
  ⼆、科学指导假期⽣活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作。各县市区教育⾏政部门、各学校要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克服松懈⿇痹思想,严格落实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统筹教育教学⼯作,将疫情防控贯穿于放假前和假期⼯作全过程。要在驻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作领导⼩组(指挥部)指导下,落实错时错峰放假,及早谋划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作,适时发布本县市区、本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安排。放假前,要集中对教职⼯、学⽣和家长进⾏疫情形势和防护知识再教育,提⾼⼴⼤师⽣及家长的防控意识和能⼒。教育引导师⽣模范遵守所在社区、村居疫情防控规定,减少⾛亲访友及聚餐活动,坚持“⾮必要不外出”,不到疫情中、⾼风险地区。
  (⼆)切实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各县市区教育⾏政部门、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作要求,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度重视学⽣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作,健全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把⼯作做⾜、做细、做实。放假前,要集中组织⼀次校园安全隐患拉式排查整治,发现问题隐患⽴即整改,不能⽴即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同时,各学校要抓住放假前的关键时期,采取多种⽅式和途径,集中开展⼀次防溺⽔、防欺凌、防触电、防⼀氧化碳中毒、防传染病、交通安全、⾷品安全、消防安全、⽣命安全等专题教育,提⾼学⽣安全意识和⾃防⾃救能⼒。
  (三)密切家校联系沟通。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建⽴全市中⼩学家校协同育⼈机制
山东高考时间表安排2022的通知》(泰教函〔2021〕34号)要求,健全“格化”联合育⼈机制,发挥“⼀格⼗⼈”格员联系包保作⽤,通过发放致学⽣家长的⼀封信、家访等⽅式,保持学校、教师与家长的常态化联系,给予学⽣及家长及时有效指导,督促家长切实履⾏学⽣离校后的监护责任,特别是要引导家长正确看待和参与校外培训,不盲⽬跟风参加校外培训,切实减轻学⽣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形成家校共育合⼒,确保学⽣度过安全、健康、充实、快乐的假期。
  泰安⼀中、泰安⼆中要按照有关要求,妥善安排西藏⽣的假期学习、⽣活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全⾯规范学校办学⾏为
  (⼀)严格执⾏放假时间。各县市区教育⾏政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执⾏假期管理规定,严禁随意调整放假时间,严禁出现假期违规补课⾏为。因初、⾼中学业⽔平考试和⾼考等原因影响正常上课时间的,由市教育局按照对等时间进⾏调整。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更改假期时间安排。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3天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调整,并及时通知到每⼀位学⽣及家长,做好沟通解释⼯作。
  (⼆)严格落实办学基本规范。各县市区教育⾏政部门、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对作业、睡眠、⼿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规定和《⼭东省普通中⼩学办学基本规范》有关要求,加强各学科作业的统
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合理控制,切实减轻学⽣假期作业负担;指导学⽣和家长制定假期体质提升计划,督促学⽣加强体育锻炼;引导教育学⽣规范使⽤电⼦产品,提倡科学合理⽤眼;培养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每天睡眠时间。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对假期期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地下”隐形变异培训等违法违规⾏为进⾏重点整治,做好风险管控。
  (三)严格假期托管服务。各县市区教育⾏政部门、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科学规划假期托管服务。假期托管服务必须严格遵守学⽣⾃愿、不集中上课原则,不得假借假期托管服务名义组织学⽣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组织⾃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参加各类培训班,禁⽌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于开办培训班。同时,要协调学⽣、家长和参与托管服务教师的⼯作,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避免意外事件发⽣。
  (四)规范教师教育⾏为。各县市区教育⾏政部门、各学校要安排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引导教师带头践⾏社会主义核⼼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尚师德师风,提⾼个⼈修养,严防师德失范。学校校长要切实履⾏“⼀把⼿”责任,严格教师管理,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觉维护教师良好职业形象。
  (五)强化监督检查⼒度。各县市区教育⾏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存在违规⾏为的学校,按照《⼭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学办学⾏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各级⽂明校园评选中,取消其评选
资格,对已获得⽂明校园称号的,提请命名表彰单位撤销⽂明校园称号。对存在违规⾏为的教师,按照《中⼩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育部严禁中⼩学校和在职中⼩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年度评先树优资格,确定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并追究所在学校责任。
  各中等职业学校、幼⼉园可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确定放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