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9月)国家金融政策汇总
小产权房政策  面对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新一届政府继续创新调控思路和方式,在加强区间管理的基础上,推出定向调控措施,自2015开年以来,国家就不断有政策出台调整宏观经济,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小编特整理了2015年1-9月份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证监会1月16日宣布,已正式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对原有《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扩大发行主体范围;二是丰富债券发行方式;三是增加债券交易场所;四是简化发行审核流程;五是实施分类管理;六是加强债券市场监管;七是强化持有人权益保护。
  2015年2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自2015年2月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金
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4个百分点。
  2015年2月26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公布
  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本正式对外公布。新证启用后,以前的簿证继续有效,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各地不能要求当事人强制更换新证,小产权房不会发证。
  2015年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
  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银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3月份,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强化支农服务社会责任,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大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个人转让两年以上住房免征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15年3月30日央行:“二套房贷款首付比降至四成”
  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A股“一人一户”解禁 每人最多可开20个证券账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12日发布通知,明确自2015年4月13日起A股市场全面放开“一人一户”限制。从13日起,如果投资者对证券公司的服务或佣金不满意,不必再费尽周折转户了,只需要到别的证券公司新开一个账户即可。
  2015年4月20日央行:降准1%
  自2015年4月20日起下调各类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的支持力度,自4月20日起对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并统一下调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至农信社水平;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可执行较同类机构法定水平低0.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保险制度5月1日起正式实施
  3月31日,已经酝酿21年的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出台,并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均需投保存款保险,并实行限额偿付。如果银行破产,储户将获得最高50万元赔偿,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举措,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更是给发展民营银行提供制度保障。
  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1%;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
  对外开放力度大,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
  2015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就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安排正式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将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内地及香港基金按照法定程序获得认可或许可在对方市场向公众投资者进行销售。
  央行制定并发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大额存单可以在发行人的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第三方平台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
  银监会出台促进民营银行发展指导意见
  2015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银监会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鼓励民营银行着力开展存、贷、汇等基本业务,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提供高效和差异化金融服务。支持民营银行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央行决定定向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并下调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6月28日起有针对性地对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以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同时,自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亚投行“基本大法”签署 中国成亚投行第一股东
  6月29日,被称为亚投行“基本大法”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在北京签署。亚投行法定股本为1000亿美元。中国以297.804亿美元认缴股本和26.06%的投票权,居现阶段亚投行第一大股东和投票权占比最高的国家,《协定》还明确亚投行总部设在北京。
  央行将给予证金公司流动性支持
  7月5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为维护股票市场稳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充分发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维护市场稳定的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将协助通过多种形式给予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支持。
  央行颁布《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
  7月1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指导意见》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
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最高法发布民间借贷案司法解释 9月1日起施行
  8月6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民间借贷涵盖的范畴,以及审理案件的法律适用范围等。
  国务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2015年8月10日,国务院批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在防范风险、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政策基础上,稳妥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
  央行拟明确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监管框架 贷款资产可以转让
  8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明确,适用条例的为小贷公司及没有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非存款类放贷组织。
  国务院会议确定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5年8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部署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为企业发展减负;听取重点政策措施落实第三方评估汇报,狠抓政策落地助力经济发展;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央行存款准备金考核从时点法改为平均法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9月15日起将改革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由现行的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即维持期内,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算术平均值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不得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