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京入户-外地户口调入北京解决途径
外地户口调入北京比较可行的解决途径有三种:一是申请户口进京;二是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三是工人单调。其他还有引进人才、随军家属调京和知情回京,均不可行。相关网址有详见“流动人口之家-百姓办事”栏目(www.ldrkzj,以东城区为准)。
一、申请户口进京
夫妻投靠条件:
1、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
2、结婚需满10年;
3、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工程部管理制度二、解决夫妻两地分居
1、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
(北京市人事局,1997818日)
各区、县人事局,市人才服务中心: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推动北京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与配置,更好地发挥流动人员在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经研究,同意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的范围和条件
(一)办理的范围:
  指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的条件:
上述人员中凡本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的人员,其配偶系干部(含聘用制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办理: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的人员;
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
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
在京一方处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予以办理。
凡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存档时间(不含在其它人才服务机构存档时间)可以累积计算。市、区、县所属其它单位的职工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仍按本市有关
规定办理。
二、办理的程序及需报送的材料
(一)办理的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调京手续;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由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区、县人事局审核后,分别报送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调京手续。
吴涤清烟花三月
(二)审批时需报送以下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在京户口及结婚证书、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各种证明需报送原件并备复印件);
被调人在京接收安置单位的证明[需区(县)局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怎么化彩妆;
填写《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一份)、《调京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文件打开方式
被调人人事档案(包括组织鉴定和近期体检表);
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有在校证明或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
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填写的《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表样附后)。
三、要求
解决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强,且关系到干部切身利益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秉公办事,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关于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的精神,更好地为委托单位和存档人员服务,现就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规定如下:
一、关于办理的范围
办理的范围是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立户的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1.立户是指由北京市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档案中心)与用人单位就其聘用人员的管理签定协议,并在档案中心设立户头进行管理的形式。申请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单位应是在档案中心立户的单位。
2.集体委托存档是指立户单位根据立户协议将其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交由档案中心管理。申请人应属立户单位集体委托存档人员。
3.本细则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干部身份的存档人员和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被聘用的其他存档人员。
4.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由市、区、县科委认定并出具有关证明。
下列人员暂不列入办理范围:
①无工作;
②因私出国出境;
③在外地应聘工作;
④其他不符合办理条件人员。
北京市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北京外航服务公司、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等对外服务单位委托存档的人员,可按原有渠道解决分居问题,暂不列入本细则解决范围。
二、关于办理的条件
存档方与被调方符合下列条件时,方可申报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需随迁的人员,应符合随迁人员范围。
(一)存档方条件
1.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是集体户口的,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应同意其配偶等调京后落户;
2.在委托存档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3.委托存档单位同意申报解决其分居问题;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存档时间满1年。
②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存档时间满2年。
③大学本科毕业,存档时间满3年且配偶也是本科学历的。
④年满30周岁,存档时间满5年,配偶是我市急需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时间条件的限制。
申报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时,原在区、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时间,可累计计算存档时间。
(二)被调方条件
1.干部或聘用制干部;
2.所在单位同意调出;
3.在京有接收安置单位;
4.身体健康。
(三)随迁人员范围
1.未满16周岁的子女。
2.16周岁以上的待业子女。
属于国家统一招生并正在就读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不能随迁。
三、关于办理的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存档人员,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向档案中心申报并填报《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表》;
2.档案中心负责初审申报材料,填写《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呈批表》;
3.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4.经批准调京的人员由市人事局办理调京手续;
5.初审不合格或未批准调京的,由档案中心负责通知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四、关于报送的材料
1.《解决存档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表》(式样附后)12份;
2.在京方户口卡及复印件1份;系集体户口的,还应提交集体户口所在单位同意其配偶及随迁人员调京后落户的证明;
3.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
5.存档方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6.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及市、区、县科委出具的认定证明。
7.被调方在京接收单位的证明。系聘用制干部的,接收证明应注明同意按聘用制干部使用。无人事管理权的接收单位,还应提交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区县人事局、局(总公司)级]同意接收的证明;
8.被调方人事档案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鉴定;
9.3个月的体检证明。体检由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有关规定;
10.奖励或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干部调京审批表》12份;
12.《调京人员情况登记表》13份;
13.《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1 2份;
14.有随迁人员的,应提交随迁人员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证明,即:
①子女出生证明;
②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待业证);
③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
④属于收养子女的,提交收养公证书及女方未曾生育的证明。
3、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申办流程图
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本人及配偶的书面申请各一份申请署名必须手写;
2 调京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夫妻双方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蕲怎么读
5桥的传说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 在京一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 被调人在京单位接收函,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
8、《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二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